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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药回复了!称“码上有”APP有规可循,有法可依


来源:药店经理人综合整理


8月30日,继一心堂总裁赵飚发布的“檄文”《“码上有”永远都不会有》,广东省医药零售行业协会也发布了《关于抵制强行注册安装哈药APP的倡议声明》。


《声明》称,“反对哈药现行这样一个不合法、不合理、不公平的经营政策”。经营政策具体方式如下:

 

一、所有零售药店必须安装哈药的APP“码上有”,不装这个APP,哈药则要求上游批发企业不给零售药店供货;

 

二、零售药店销售哈药产品要扫码,并上传销售数据;

 

三、哈药集团可通过APP进行采购积分返利和门店员工销售积分奖励;

 

四、哈药的产品全线提高供货价。

 

药店要得到原有的销售毛利,只有通过APP统计的销售以返利的方式把被提高的这部分供货价差返回给药店,但不是全返,还留了一部分给哈药自己进行零售门店的店员奖励,从而提高门店激励,让哈药可以全面控制整个中国药品零售业营业员的销售导向。


 “希望包括国家工商管理局在内的所有涉医涉药政府管理部门,不要再允许哈药执行这样一个不公平、没必要、不应该的不良政策,因为最终导致双输的局面。”

 

目前哈药这种经营方式完全破坏了药店的经营体系和薪酬模式。任何一个药品零售企业,都应该以顾客的需求为导向,哈药以极端的销售奖励手段影响产品销售架构的合理性,不仅对其他药企不公平,更是伤害了病患者。如此下去,结果可想而知。经我会各理事单位讨论通过,决定发出以下倡议,并对该事件紧密跟踪。

 

1、呼吁哈药(集团)珍惜与广东省零售药店的良好合作,期望哈药(集团)给行业发挥积极良好的表率作用,终止目前强推行为,共同维护行业秩序,维护广大消费者利益;

 

2、坚决反对销售哈药产品给终端零售企业强行附加安装APP终端的条件,并向全国药店同仁发出倡议,不能开启厂方强行安装APP终端的先例,反对生产企业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3、现我会倡议全体会员抵制该不正当竞争行为,企业总部不对接、不宣传、不使用该APP,通知零售门店不得配合安装;

 

4、若哈药(集团)仍要求上游批发企业不正常供货,我会保留向工商管理部门举报其涉嫌不正当竞争行为。
 

         广东省医药零售行业协会
          2016年8月




而8月31日,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药集团)也发布了关于《对广东省医药零售行业协会抵制强行注册安装哈药APP的倡议声明》的回复:


2015年12月30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快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5】95号),第二条第七款要求“以推进药品全品种、全过程追溯与监管为主要内容,建设完善药品追溯体系。在完成药品制剂类品种电子监管的基础上,逐步推广到原料药(材)、饮片等类别药品。抓好经营环节电子监管全覆盖工作,推进医疗信息系统与国家药品电子监管系统对接,形成全品种、全过程完整追溯与监管链条”; 2016年7月20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颁布《关于修订(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决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8号),明确规定“企业应当在药品采购、储存、销售、运输等环节采取有效的质量控制措施,确保药品质量,并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建立药品追溯系统,实现药品可追溯”;2016年8月19日召开的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上,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再次强调“深化药品供应保障体系改革,提高药品生产质量,建立完善药品信息全程追溯体系。”


哈药集团依据国家医药行业的政策,创建了哈药集团药品信息全程追溯体系。“码上有”是构成哈药集团药品信息全程追溯体系的重要环节。通过“码上有”及其他信息系统共同建立的全程可追溯体系,可实现哈药集团全产品的“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


哈药集团“码上有”APP有规可循,有法可依。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六年八月三十一日




此外,早在2016年1月,陕西省药品零售行业协会也曾发布《关于抵制强行注册安装哈药APP的倡议通告》,代表连锁药店企业对哈药集团的这款应用进行抵制。

 

《通告》内容与广东省药品零售行业协会所发内容基本一致,并配以H5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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