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0日,湖北省潜江市药监局发布《关于继续深入开展药品零售环节违法经营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公告显示,近期该市局对部分药店进行了监督检查,发现了一些严重违反药品、医疗器械管理法律法规的问题,主要情况如下:
1、未办理药品经营许可变更和GSP重新认证即擅自迁址并开展经营活动;
2、二级药店超范围经营注射液,且为逃避检查,将注射液藏于经营场所之外杂物堆中;
3、未按温度要求储存药品,未配置阴凉柜或阴凉区,或阴凉柜未开启;
4、计算机系统未按GSP规定设置员工用户名、密码,并合理安排权限,且药品数据不全;销售药品不经过计算机系统,不打印销售凭证,计算机系统形同虚设;计算机系统不能查询药品购进验收记录等;
5、经营回收药品和来历不明药品,不能提供合法票据;
6、执业药师不在岗;
7、无证经营一次性无菌输液器等三类医疗器械。
接受检查的药店刚经过了基层监管所专项整治的监督检查,而各所报上来申请按违反GSP规定立案的却都是一些诸如“药店处方药与非处方药混放”、“药品未按储存要求存放”等细枝末节的问题。
上述情况的出现,一方面反映了部分药店法律意识淡薄,在专项整治期间顶风违法,药械监管形势严峻;另一方面也暴露出我们基层监管所执法人员工作责任心不强,业务能力不足,监督检查走过场。
来源:湖北省潜江市食药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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