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号文《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落实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中明确指出:为维护公平竞争环境,形成全国统一市场,各地招标采购药品的开标时间统一集中在每年11月中下旬。实现招标采购政策联动,方便生产企业理性投标、提前组织安排生产,避免药品价格因开标不同步产生波动。要优化流程,简化申报程序,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相关政策制定者的初衷是非常美好的:那就是希望在固定周期,形成一个统一的价格市场,避免药品价格因开标不同步产生波动。
11月份是一个让药招人士和各省药品集中采购部门比较头疼的月份,是一个敏感的月份。
2015年以来一年时间即将过去了,而某些省份在2015年年初都启动了国办7号文、70号文指导下的新一轮分类采购项目(比如蒙、晋、宁、新、陕、桂、苏、赣、鲁、京、黔、豫等),但是到现在都是未执行状态,项目进展极其缓慢;
各省招标的目录和方式也各有千秋,有的是先招直接挂网、妇儿专科急救、有的是先招公开招标目录的药品,有的是先整常用低价药,有的是全部一起上,节奏快慢七零八落,时而通知,时而休憩,一副田园风光、悠然自得的样子。话说马上又要到2016年11月份了,各省药品集中招标采购部门或将快马加鞭,因为该交作业了、写总结。笔者简单分析了一下近期的项目和某些省份的动向,以供大家提前准备:
8月17日:发布关于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开展低价药产品质疑工作的通知;
8月11日:发布关于公示基层基本药物联动更新品种相关信息的通知;
天津价格动态调整8月29日定为首个调整日;
低价药采购属于北京本轮分类采购的规定动作,原本早就已经报价的公示候选的,至今还在质疑阶段,其他暂不招标目录药品的遴选问题遥遥无期,当然也可能存在京城医疗机构对于这类药品的临床使用不屑一眼,然后基层、社区中心用的基药属性的产品与本轮公立医院分类招标采购的价格实现上下联动,药品价格“一统天下,同城同价”。
而天津的公开招标药品目录部分“价统天下,直指最低”,已进行了两轮,但是其他暂不招标目录药品的遴选貌似是静如止水,一动不动。
在低价药、直接挂网的妇、儿专科、急救药品招标审核后,直接杀出“2016年河南省公立医院招标采购清单”。这可谓让业内的药招人士,特别是那些初入上道的小鲜肉措手不及。
8月26日又发布做好清单目录的产品纸质现场递交申报工作,可见该省招标大戏即将拉开帷幕。
发布《关于医疗机构采购药品参考外省中标结果的温馨提示》,指出“全省县及县以上公立医院采购现有网上交易目录药品时,在不高于上次采购价格的前提下,参考平台提供的外省中标结果,与企业自行协商确定成交价格。”这也就意味着,不用等到本轮分类采购结果执行之日,各级医疗机构就可以运用平台提供的双限价格数据进行议价成交,进一步降低药品价格。
8月8日:发布了将现行2013年以来二级以上医疗机构非基本药物挂网价格(主要涉及参加本次药品集中采购的投标企业自主报价结果比上一轮中标价格低的同流水号品种)按本轮企业自主报价先行确认调整执行,这一行动与上述的河南省温馨提示有异曲同工之妙。
湖北期间平台还发布了《关于假借其他企业名义进行投诉的提示》、《关于对部分投标企业不端行为的处理通知》。
即将进入限价公示、申诉、投诉、价格调整阶段……
近日发布了《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关于做好新一轮药品集中分类采购工作的通知》,细读这则通知,可以发现,新一轮的集中采购结果进入了“过渡时期”即将进入“执行阶段”,对于公开招标目录的药品,执行就是按药品的中标价格了,而直接挂网则进入了“水深火热”的各区遴选用药、议价目录、议价方案、入围规则的阶段了,通知要求议价周期的时间为9月1日-9月30日。
提示药招人员注意警觉:并不是所有的报价、解密的直接挂网药品都有机会遴选进入药品议价系统,现在应是“八仙过海各显神通”的时刻了。
目前各地的妇、儿专科、急救药品的议价方案、议价目录、点对点议价等各地轮番上演,大戏即将曲尽谢幕,有消息人士称公开招标、临床用量小、常用低价药等剩下的分类采购目录即将在9月份开足马力起航,你们做好思想准备了吗?
GPO这个新时期的采购模式,首先在沪落地,最后饱受质疑、周折、折腾到现在还没有公告医院正式执行采购,其未来走向何方,需持久关注!
紧跟步伐的深圳市也发布了深圳市的GPO采购组织、方案等一些细则规定方案和公告,并有消息称药品价格下降30%,近期还有不少省份的方案或采购中提到这个词GPO(比如桂、湘等省)。
蒙、晋、陕、新、黔这些省份尚处于原地漫步阶段,其离11月份的时日不多了,且看那张“旧船票能否登上新的客船,持续关注这些省如何出题、破题。
来源:医药地方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