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赛柏蓝
近日,海南省药招平台公示了一则海南省基本药物集中采购企业假劣药记录的通知,同时,国家药管平台的不良记录转载栏目中也出现了此条信息。
在上述通知中,共有727家药企,所有药企均无生产假药记录,而生产劣药记录仅有11家药企,可见自从国家严格监管后,各药企的药品生产质量上得到明显改善。
表一:2013年以来有生产劣药记录的药企名单:
企业名称 |
2013年以来生产劣药记录 |
海口奇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1 |
成都天台山制药有限公司 |
1 |
湖南科伦制药有限公司 |
1 |
山东方明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 |
海南美好西林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
1 |
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2 |
马鞍山丰原制药有限公司 |
1 |
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1 |
黑龙江参鸽药业有限公司 |
1 |
贵州天地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1 |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金陵制药厂 |
1 |
假劣药记录对药企的影响巨大
假劣药记录对于药企最大的影响,除了名声口碑之外,莫过于药品招标。在各省的招标方案中,对于有假劣药的记录的药企,也是区别对待的,最严重的是直接拒绝投标。
就以海南省为例,有生产假药记录的是无法提供两年内无生产(或无经营)假药证明或者有生产假药记录的,直接取消投标。
而在经济技术标评审环节,有1次劣药记录的扣10分,有2次及以上劣药记录的扣25分。质量可靠性分值占了总分的四分之一,如果有劣药记录的话,在技术标评审中基本已经处于劣势地位。
表二:2015年海南药品采购方案中对于假劣药的规定
标书内容 |
项目名称 |
具体要求 |
报名资格 |
技术标申报材料 |
注册所在地省或市(含地级市)以上食药监部门提供的两年内无生产(或无经营)假药及无严重违反药品监管有关法律法规的书面证明复印件 |
技术标评审 |
质量可靠性(25分) |
以2013年以来国家食药监部门公布的对生产企业药品质量抽样检验结果为依据进行评价:有生产假药记录的,取消投标资格;没有生产假药劣药记录的25分;抽检出1次劣药(或不合格)记录的扣10分,有2次及以上劣药记录的扣25分 |
技术标申报材料,注册所在地省或市(含地级市)以上食药监部门提供的两年内无生产(或无经营)假药及无严重违反药品监管有关法律法规的书面证明复印件;
技术标评审体系,质量可靠性 25分 ※
以2013年以来国家食药监部门公布的对生产企业药品质量抽样检验结果为依据进行评价:有生产假药记录的,取消投标资格;没有生产假药劣药记录的25分;抽检出1次劣药(或不合格)记录的扣10分,有2次及以上劣药记录的扣25分。
不良信息已经全国互联互通
10月22日,国家药管平台网站正式上线开通后,意味着我们成功迈进信息互联互通的药品严管时代,包括各省药品招采过程中的不良信息。就如海南一公布上述不良信息,国家药管平台就立马转载了。
虽说海南省的药品市场较小,但是此类不良信息将全国共享,影响将会扩大到全国范围即使是公众也能在国家药管平台上一览无遗。所以,对于不良行为的防控,包括药品生产质量、商业贿赂等,应该成为众多药企日常中重点关注的工作内容。
11月2日,国家卫计委发布消息,要求各地要做好平台实施相关保障工作,按照工作部署实施计划与分工,确保完成2015年底国家级平台与10个省市平台联通的任务,实现国家级与省级平台的数据交换共享与业务协同。
也就是说,目前并不是所有省份的采购平台都与国家药管平台完全对接,大多仅限于信息和通知的转载。那么,在平台数据上的共享,将在什么时候正式启动呢?
12月4日,国家药管平台发布最新公告,对外宣布药管平台(一期)建设已通过项目终验。
根据国家药管平台总体建设框架,本期主要完成四部分建设内容:
一是开发国家药品供应保障统一门户,实现信息检索、公示公布、身份认证等功能;
二是开发信息交换平台,实现与省级药采平台互联互通,省级平台数据收集上报功能;
三是开发数据运维管理平台,完成数据标准化清洗和建库工作;
四是开发统计分析与信息查询子系统,实现平台药品供应保障数据统计查询与综合分析功能。
专家建议,将继续开展国家药管平台(二期)建设,加强数据安全、数据分析应用和国家药管平台与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的业务协同等工作。
根据通知我们可以看到,接下来国家药管平台第二期的建设,就是针对数据分析、国家与省级平台业务协同方面的工作。相信等到国家药管平台第二期建设完成,全国所有省份平台的采购数据都将被共享和整合。
当所有省份的药品招采信息都被共享和整合,药品招标趋向全国统一价格,医保支付标准正式出台后,那么,到时还需要各省的药品招标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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