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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家药品零售企业被撤销或收回认证证书

华商报讯(记者 杨托)超范围经营药品、药品购进渠道不规范、不按规定销售处方药……9月23日,渭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委员会通报了对13家药品零售企业的飞行检查情况,并对发现的问题依法做出处理。
   本月初,渭南市食药委对合阳、大荔、潼关和华阴等4个县(市)的药品零售企业(含1家连锁门店),进行了飞行检查。检查中发现,13家企业共存在8类问题,包括超范围经营药品;药品购进渠道不规范;不按规定索取药品购进发票、票账货不相符;计算机管理系统功能不符合规定、不按规定使用计算机系统对药品经营全过程进行质量管理、相应的数据、记录缺失;质量管理机构人员、驻店药师等不在职在岗,质量管理人员不认真履职,药品质量管理极不规范,风险较大;不按规定索取、查验所购药品的同批号药品检验报告书;不按规定销售处方药、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销售凭证内容不全;私自撤销库房或库房内的空调等设备。
   针对存在的问题,市食药委决定:对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情形较为严重的合阳县会仙药店、大荔县众康医药超市2家企业,撤销《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
   对大荔县济生堂医药超市、合阳县君康大药房、合阳县百姓医药超市、华阴市康宝药业有限公司、华阴市济世堂药业有限公司、潼关县999药店、潼关县同仁中西大药房、潼关县太要东街药店、渭南市众友健康恒振德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康福祥药店9家企业,收回《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
   对华阴市新星药业有限公司西岳大药房、华阴市天祥医药有限公司2家企业,责令企业对存在问题整改。
   市食药委一名工作人员介绍,对被撤销和被收回证书的11家药品零售企业负责人,市食药委将分别进行约谈。同时要求,被撤销GSP证书的企业须停业整顿、重新认证,通过认证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被收回证书的企业在整改期间须暂停营业,完成整改经复查合格后方可恢复经营。
   要求相关县(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构成违法犯罪行为的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据了解,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是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针对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制、生产、经营、使用等环节开展的不预先告知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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