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有资质的中医专业技术人员特别是名老中医开办中医门诊部、诊所;支持中医医院与区域内养老机构、居家养老人群等建立医养协作服务关系,提供快速就诊绿色通道,并面向老年人群开展上门诊视等服务。昨日记者从省卫计委获悉,我省近日出台《陕西省中医药发展“十三五”规划》,其中到2020年,我省基本建成中医药强省。
2020年基本建成中医药强省
到2020年,我省基本建成中医药强省,政策发展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管理体制和服务体系更加健全,服务水平大幅提升,科技创新能力显著增强,人才队伍不断壮大,健康服务和产品更加丰富,中医药文化进一步繁荣,实现人人基本享有中医药服务目标,为建设健康陕西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新的贡献。
其中,每千常住人口中医床位数达到0.8张,每千人口中医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0.4人。80%的市级中医医院达到三级甲等水平,85%的县级中医医院达到二级甲等水平。每个市建成1~2个中医药健康服务示范基地,中医药健康服务产业形成规模。全省中药产业年产值占全省医药产业年产值40%以上。
提高居民医保中医药报销比例
健全中医药发展机制,实行差别化的中医药改革政策措施。完善中医医院补助政策,合理确定中医药服务收费项目和价格。切实提高城乡居民医保的中医药报销比例,将符合条件的中医药适宜技术、院内制剂等纳入报销范围。探索中医优势病种收费方式改革,逐步实现中医医院与综合医院“同区域、同级别、同病种、同费用”。
将中医医院综合改革同步纳入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总体部署。全面推进中医医疗集团、医疗联合体、县镇一体化等改革,鼓励三级中医医院输出医疗、管理、和服务等产品,在重点区域建立覆盖省、市、县、乡、村五级的紧密型中医区域医疗集团或医联体。完善分级诊疗制度有关政策,制定中医药转诊规范和接诊流程,在基层中医药服务体系不健全、能力较弱的地区,将中医医院门诊中医诊疗服务纳入首诊范围。支持有条件的地市进行中医药综合改革试点,开展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为全省推进中医药深化改革提供示范。
八成市级中医医院达到三甲水平
加快省中医药研究院迁建项目,强化与中国中医科学院的合作,争创国家中医药临床研究基地(中心)。支持省中医医院建成中医药临床研究基地、陕西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建成省级中医诊疗中心和临床教学基地,争创2个国家中医医疗中心。
推进市级中医医院重点建设,每个市要建立1所三级中医医院,80%市级中医医院达到三级甲等中医院标准。在重点城市打造建设市域范围内的中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中心,争创3~5个国家区域中医医疗中心、10个中医专科诊疗中心。
加快县域内中医药服务网络建设,每个县依据常住人口数原则上要设置1个县办中医类医院,100%的县级中医医院完成标准化建设,85%县级中医院达到二级甲等中医医院水平;100%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能够提供10项以上中医药技术服务,100%的社区卫生服务站、80%村卫生室能够提供5项以上中医药技术服务,85%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70%以上的乡镇卫生院设立中医药综合服务区(中医馆、国医馆)。
支持名老中医开办中医诊所
推进中西医结合工作,将陕西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建成省级中西医结合诊疗中心和教学基地、省中西医结合医院建成省级中西医结合专科诊疗中心(风湿病)。
支持社会资本优先举办妇科、儿科、骨伤、肛肠、精神(心理)科等非营利性中医专科医院;对社会资本举办只提供传统中医药服务的中医门诊部、诊所,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和区域卫生发展规划不作布局限制;支持有资质的中医专业技术人员特别是名老中医开办中医门诊部、诊所,鼓励药品经营企业举办中医坐堂医诊所,引导社会办医向规模化、多层次、高水平方向发展。
二级以上中医医院都要建立“治未病”科,为居民提供中医健康监测、咨询评估、养生调理、跟踪管理于一体的中医养生保健服务。 加强与民政、残联等部门的合作,为工伤、职业病等人群提供规范、有效的中医药康复治疗和功能恢复训练。
二级以上中医医院要设老年病科
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着力推动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发展。二级以上中医医院都要设立老年病科,开展老年病、慢病和康复护理服务。鼓励和支持中医医院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以品牌、技术、人才、管理等优势资源与社会资本开展合作,新建、托管协作举办中医药特色医养结合机构。
支持中医医院与区域内养老机构、居民社区、居家养老人群等建立医养协作服务关系,提供快速就诊绿色通道,并面向老年人群开展上门诊视、健康查体、保健咨询等服务。鼓励社会资本新建以中医药健康养老为主的护理院、疗养院,鼓励中医医院整合闲置资源建立老年病医院、老年护理康复型养老院。建立“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联盟”,创建一批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示范区(点),规范中医药养老机构服务和技术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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