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政府官网发布通知:广东有170项行政审批事项将被取消,其中包括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资格审查以及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资格审查(以下简称“两定资格审查”),改为协议管理。
9月底,《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协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发布,宣布取消医保定点零售药店资格审查。那么,此二项新规,会对广州零售药店竞争格局带来怎样的影响?
从政策层面来看,广东落实“两定资格审查”取消,实质上是与国家层面的政策对接。
据不完全统计,北京、山东、内蒙古、河南、四川、山西、江苏、安徽、内蒙古、贵州等地都已经陆续取消两定资格审查。各地同时采取了“宽进严管”作为医保定点药店的管理方式,准入条件有所放宽,但要求配备对协议管理也更为严格。
以9月广州发布的《办法》为例,《办法》对于定点药店考核提出了较为严格的要求:对定点零售药店采取协议期综合考核的方式进行考核,考核成绩低于满分值60%的为不合格;
违反相关协议内容的将被通报处理,通报处理2次以上,将暂停服务协议1~3个月;被通报处理3次以上,将被解除服务协议。凡被解除服务协议的零售药店,当事零售药店以及其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开办的其他零售药店在之后的3年内不得申请成为定点零售药店;
连锁经营企业在1年内因违规累计被解除服务协议2家及以上的,该企业的其他连锁药店在之后的3年内不得申请成为定点零售药店。
也有相关业内人士表示,新《办法》相关处罚条款有约束力与震慑力:尤其在医保店普遍存在的未来,失去医保资质的药店将面临更大的生存压力。
尤其对于连锁药店而言,2家解除协议意味着未来三年所有扩张的门店都不会是定点药店,因此规模越大的连锁药店,面临的管理压力也就越大。
严管的关键在于狠抓落实:譬如新《办法》提到的,购买保健食品需要具‘食健字号’,而化妆品则只能是‘妆特字号’,事实上,过去的医保店早已提出了类似规定。未来随着医保药店数量增加,加强监管将对医保部门提出新的要求。”
与“严管”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全国各地医保服务协议普遍放宽了准入条件。
此外,新《办法》将配备执业药师作为定点药店的资格条件之一:定点药店在资格条件中要求配备一名(含一名)以上执业药师,但只要求“营业时间保证至少有一名药师在岗”,不再硬性要求执业药师营业时间内在岗。
药店经营者需要衡量聘请执业药师的支出及医保定点资质的收益。根据去年国家食药监总局发布《关于现有从业药师使用管理问题的通知》,在在2016-2020年五年的过渡期内,原有的门店可以使用从业药业暂时替代执业药师。
但要申请医保定点药店,就必须配备一名以上执业药师。长远来看,配备执业药师是药店经营的必要条件,聘请执业药师是必须的,经营不善的药店可能将放弃市场主动淘汰。
除了以上影响,在对医保定实施“宽进”后,部分仅凭借医保定点取得优势资源的单体药店将面临更大的竞争压力:“但这并不意味着单体药店将被淘汰出市场,还是主要看药店服务能力与经营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