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称“痨病”,是由结核分枝杆菌侵入体内所致的初发或继发性感染,为一种慢性、缓发的传染病。结核杆菌可侵及多个脏器,其中80%发生在肺部。 结核主要经呼吸道传播,消化道传播为次要途径。
临床表现与分型
1咳嗽、咳痰
通常为干咳或带少量黏液痰,继发感染时,痰呈黏液脓性;合并支气管结核可出现刺激性干咳。
2咯血
约1/3患者有不同程度咯血,痰中带血多因炎性病灶的毛细血管扩张所致;咯血易引起结核播散。
2胸痛
病灶炎症累及壁层及胸膜时,相应胸壁有刺痛,一般多不剧烈,随呼吸及咳嗽而加重。
4呼吸困难
重症肺结核时,常出现渐进性呼吸困难。
痰涂片和/或结核分枝杆菌培养阳性,并具相应临床和影像学表现,可诊断。
诊断比较困难,符合以下4项中至少3项时临床诊断成立:
(1)典型临床表现和影像学表现;
(2)临床可排除其他非结核性肺部疾患;
(3)结核菌素纯蛋白衍生物皮试(PPD试验)强阳性(硬结直径多20mm或不足20mm但有水疱或坏死的为强阳性);
(4)诊断性抗结核治疗有效。
多见于少年儿童,无症状或症状轻微,包括原发综合征及胸内淋巴结结核。
多见于婴幼儿和青少年,特别是营养不良的小儿、免疫力低下的人群,多同时伴有原发型肺结核。
多发生在成人,病程长,易反复。根据肺部影像学特点,分为:浸润性肺结核、空洞性肺结核、结核球、干酪样肺炎、纤维空洞性肺结核和结核性胸膜炎。
治疗
肺结核患者一经确诊就要及时给予治疗。合理的化学治疗(简称“化疗”)的目标是消除传染性、阻断传播和治愈患者。
目前已有10余种高效和有效的抗结核药,治疗原则是“早期、联合、适量、规律和全程用药”。
指根据病情及抗结核药的作用特点,联合两种以上药物,以增强与确保疗效;
指掌握发挥药物最大疗效而又产生最小的毒副作用,并根据不同病情及不同个体,给予适合的给药剂量;
指在强化阶段和巩固阶段每日1次用药或每周2~3次间歇用药,均应有规律,不可随意更改方案或无故随意停药,亦不可随意间断用药;
完成抗结核杆菌的全程治疗,满足连续用药的时间,短程化疗通常为6~9个月。
指迅速杀伤结核菌,最大限度降低传染性的药物,主要包括异烟肼、利福平、链霉素、阿米卡星和乙胺丁醇等。
消灭组织内(包括细胞内)的结核菌,最大限度减少复发,主要包括利福平、吡嗪酰胺(通常儿童不宜应用)和异烟肼。
异烟肼、利福平、乙胺丁醇、氧氟沙星、左氧氟沙星、莫西沙星和克拉霉素。
(1)强化期:异烟肼、利福平、吡嗪酰胺、乙胺丁醇,每日1次,共2个月。
(2)继续期:异烟肼、利福平,每日1次,共4个月。
(1)强化期 异烟肼、利福平、吡嗪酰胺、乙胺丁醇,隔日1次,共2个月。
(2)继续期 异烟肼、利福平,隔日1次,共4个月,用药60次。
①治疗量的异烟肼不良反应少,毒性小。
②可发生周围神经病(肌肉痉挛、四肢感觉异常、视神经炎、视神经萎缩等),尤其是嗜酒、糖尿病、肾脏疾病、营养不良的患者。有癫痫、嗜酒、精神病史者慎用。同服维生素B6可防止和减轻周围神经病。
③亚临床肝炎(ALT和AST升高)。
④异烟肼可加强香豆素类、某些抗癫痫药、降压药、抗胆碱药、三环抗抑郁药的作用;抗酸药尤其是氢氧化铝可抑制异烟肼的吸收。利福平可加速异烟肼代谢为肝毒性代谢产物,须监测肝功能。
①常见不良反应有消化道症状(恶心、呕吐、食欲不振等),肝功能受损。
②服药后排泄物呈橘红色。
③长期大量用药时,不良反应多且严重,如流感样症状、血液系统反应和肝毒性。
④肝功能不全者慎用,用药期间监测血常规和肝肾功能。
⑤是CYP3A的强诱导剂,可加速多种药物的代谢如口服避孕药、HIV蛋白酶抑制剂、环孢素、维拉帕米(异搏定)、妥卡尼、普罗帕酮、甲氧苄啶、香豆素或茚满二酮衍生物、口服降血糖药、促皮质素、氨苯砜、洋地黄苷类、丙吡胺、奎尼丁。这些药物与利福平合用需增加剂量。
①主要不良反应:胃肠道不适、肝炎、狼疮样综合征。
②可能影响利福平的吸收,导致利福平的血药浓度降低。
③充血性心力衰竭、胃溃疡、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G—6—PD)缺乏症、严重肝功能损害、严重肾功能损害者慎用。
①球后视神经炎(视力模糊、红绿色盲、视野受限),通常停药后可恢复;需要测定基线的视力和红绿分辨能力,定期评估;
②抑制尿酸排泄,可发生高尿酸血症,需要定期监测血尿酸水平。
③肝功能损害,注意监测肝功能;
④不宜用于13岁以下小儿。
⑤与乙硫异烟胺合用可增加不良反应;与氢氧化铝同用能减少本品的吸收;与神经毒性药物合用可增加本品神经毒性。
不良反应与剂量疗程有关。
①高尿酸血症,出现非痛风性多关节痛;肝功能减退者、糖尿病、痛风患者慎用。
②三岁以下儿童不宜应用。
③与环孢素同用时可能减低环孢素的血浓度,需测血浓度以调整剂量。
抗菌谱性质与利福平相同,但不适用与结核性脑膜炎。该品不良反应比利福平轻微。
①属于氨基糖苷类药,可发生肾毒性、前庭和耳蜗毒性、神经肌肉阻滞。
②过敏反应:以皮疹、瘙痒、药物热、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症较多见,偶可引起血管神经性水肿、过敏性出血性紫癜、过敏性休克等。
③孕妇禁用,老年及儿童、肾功能不全者均应慎用。
①咳嗽、打喷嚏和高声讲话时不能直向旁人,同时要用手或手帕掩住口鼻,手帕应煮沸消毒;
②不随地吐痰,做好痰液的消毒处理,痰吐在纸上和擦拭口鼻分泌物的纸张一起烧掉;
③患者所用食具应于餐后煮沸消毒;
④将患者所用卧具每日在阳光下暴晒2小时;
⑤密切接触者应作卡介苗接种。
增加髙蛋白和维生素的摄入,日光浴。
患者应卧床休息,尤其是有发热、咯血和肺代偿功能不全者;没有明显中毒症状者可进行一般活动,保证充分休息时间;好转期过渡到稳定期,应循序渐进增加活动量,不宜过度劳累。
应早晨空腹顿服,如果耐受性较差,可由医生决定改为饭后或分服。
一旦出现要及时报告医生。
监测血常规和肝肾功能。
来源:药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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