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根据对我省基础输液、常用低价药品资质审核公示结果反馈情况,部分企业对相关投标产品填报的各省当前执行价格有异议。我中心针对企业提出的异议和申诉情况,逐一向相关企业进行了质询并要求各企业进行了澄清,现将相关企业澄清并重新填报的产品价格再次进行公示。具体要求如下:
一、公示内容。我省基础输液、常用低价药品第一批、第二批资质审核公示结果中,价格信息被质疑或被申诉的相关产品。
二、公示时间。2017年2月13日-2月17日,公示期5天。
三、质疑方式。本次公示产品的价格信息,由各企业自主申请重新填报或被质疑后重新填报。如对本次公示的产品价格信息有异议的,各企业必须将质疑内容及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公章后由被授权人现场递交至我中心。本次公示期间,不接收对非价格信息的质疑投诉。
四、受理时间。2017年2月13日-2月17日16:00。
五、受理地址。长春市亚泰大街3218号通钢国际大厦A座7层。
附件:基础输液和低价药品被申投诉产品价格澄清表
(附件请点击左下“阅读原文”查看)
吉林省医药采购服务中心
2017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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