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医保药如何进入医院销售?没进医保目录就一筹莫展么?非也!那么,非医保药如何进入医院销售,非医保药销售模式有哪些?
相对于医保药物,非医保药物销售相对困难,但是也不是没有办法,下面重点介绍一下非医保药医院销售的6大模式:
1、新特药DTC/DTP销售模式
制药公司将药品授权给药店做经销代理,患者在医生处获得处方后,即可在药店直接获取药品。DTP与DTC模式的差异在于DTP模式不仅给患者直供新特药,还在于以患者为中心,提高服务和患者意识,比如送货上门、病友交流教育活动、病人数据管理、客户关爱热线等。
2、药企+商业保险模式
由企业和商业保险公司合作,对特殊的产品进行保险。该模式的创新元素在于:(1)跨界合作,药企与商业保险公司的跨界合作;(2)全过程保险,患者从预防、治疗、保障全过程收益;(3)二次保险,降低保险公司的财务风险。
3、赠药项目模式
这种模式是外企常见的模式,多见昂贵的肿瘤药,一般药企会选择第三方慈善机构进行合作,由慈善机构负责审核和药品发放,一般要求患者先自费使用3-6个月后再申请免费赠药,例如诺华的格列卫援助项目、拜耳的多吉美援助项目、罗氏的特罗凯援助项目等,均采取该销售模式。赠药项目设计要素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疾病流行病学的数据分析、疾病临床治疗方案的评估、药品用药疗程的考虑、产品价格与成本衡量。
4、市场议价模式
即广东药交所模式,同时对医保和非医保的利好,准入放开,取得国家生产批件的药品均可报名,新取得生产批件的药品可随时报名,在这样的交易模式下,即便医药公司没有覆盖到的医院,也可以通过网上交易系统直接报价,实现市场的推广。对于非医保药品,医院指定厂家可以直接议价。
5、医保谈判模式
该模式在国外比较成熟,国内逐步借鉴,通过谈判压低药品价格,以价换量,目前主要在部分省市试点,成功后才会全国性推开,企业以部分外企为主。非医保产品谈判实质是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与药品生产企业或供应商谈判机制,代表参保人利益。直接降低参保人员的个人医药费用负担,同时提高基金的使用效率。相对于医保产品的政府事务、政策运作模式,非医保药品需要更加市场化、更加灵活多样的运作模式。非医保药品谈判的重点包括:明确谁分担、分担多少?分担的越多,医保报销的比例就越高;以医保的费用结算支付比例不同来控制药品进入医保的流入量和所占市场份额。各地试点包括江苏的赫赛汀(罗氏)、格列卫&达希纳(诺华),浙江的凯美纳(浙江贝达),青岛的赫赛汀、凯美纳等。
6、院内社会药店销售模式
从具体操作模式上来看,医院一般采取将门诊药房独立出来,引入社会商业合作伙伴,设立社会药房,同时在经营品种上进行限定,避免对医院住院药房价格体系的冲击,医院要求回报不低于甚至高于原有药品回报。
除上述6大模式外,未来一定会有更多模式的出现,例如多个供方合作模式,不同药企(甚至医疗器械企业)合作联盟等等。医药行业未来竞争更激烈,医药招商企业应该积极拓展营销渠道,丰富营销手段、熟悉市场、锻炼队伍、贮备能量。(来源:315医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