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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告】总局关于发布红参药材及饮片中总还原糖检查项补充检验方法的公告(2017年第20号)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红参药材及饮片中总还原糖检查项补充检验方法》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现予发布。

  特此公告。

  附件:红参药材及饮片中总还原糖检查项补充检验方法(BJY201701)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2017年2月22日

2017年第20号公告附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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