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体捐献,是指自然人生前自愿表示在死亡后,由其执行人将遗体的全部或者部分捐献给医学科学事业的行为,以及生前未表示是否捐献意愿的自然人死亡后,由其家属将遗体的全部或部分捐献给医学科学事业的行为。
对社会来说,遗体捐献对社会医疗卫生事业有极大的贡献。人体解剖,人体器官移植等都需要大量的遗体来源。对个人来说,遗体捐献是种高尚人格的体现,是一种对自身对社会乃至对自然的一种科学的态度和价值观。人死了之后,身体对本人来说是没有意义的,无论人死后有没有灵魂,遗体捐献却都具体意义。一方面,人死了还想着为社会为人类做贡献这本身就是一种很高的社会道德;另一方面,某些相信人死后可以通过器官的使用而使自己的生命光辉也照亮别人的生命。(更有甚者认为自己的器官进入了别人身体并发挥作用时,自己在某种意义上获得了重生,而愿意遗体捐献。当然这是没有科学依据的)。
遗体(角膜)捐献基本流程
凡在本省居住、无陪偿的志愿捐献遗体(角膜)者,可直接到户籍所在地红十字会登记手续,也可与省红十字会联系,由省红十字会介绍到就近的登记接受站办理登记手续。
志愿无偿捐献遗体(角膜)者需填写申请,可以到附近公证处办理公证。生前未办理志愿捐献遗体申请登记手续的,但本人临终前或死后其直系亲属要求志愿捐献遗体,应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配偶、成年子女、父母、监护人共同表示捐献意见。志愿捐献者可以变更或撤销登记。
国家规定的甲、乙类传染病人的遗体不列入志愿捐献遗体范畴。
无偿捐献办理流程
1.首先至户籍所在地红十字会领取遗体(角膜)捐献志愿书(或在河北省遗体捐献网站下载)。
2.填写捐献志愿书申请表至少由一位直系亲属同意并签字,并且所有亲属对捐献应予知悉同意。
3.本人携带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红十字会办理登记,如果本人无法办理可委托代办,代办人要携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代办人身份证及捐献人委托函。
4.至邢台市公证处办理公证(不是必须程序,自愿)
为了更好的做出贡献:捐献者去世后,请直系亲属在两小时内启动捐献程序,积极与红十会取得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