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江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批准,丰城市人民医院已成为江西省助理全科医生培训项目基地。2017年医院将开始招收学员,按照国家卫计委等6部门《关于印发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国卫科教发〔2016〕14号)、《江西省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实施办法(试行)》(赣卫科教字〔2016〕25号)及《2016年江西省助理全科医生培训方案》等文件要求进行培训,学员培训期2年,经考试合格后,可获得《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合格证》。
培训目标
通过助理全科医生培训项目的实施,培养一批合格的基层助理全科医生,全面提高我市及周边地区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水平。
招生对象
1、国家承认的高等医学院校临床医学专业三年全日制高职(专科)毕业生,身体健康,年龄在25周岁以下者(1992年5月31日后出生)。
2、凡在我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和乡镇卫生院、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就业,从事全科医疗工作的临床医学专业三年全日制高职(专科)毕业生,年龄在25周岁以下者(1992年5月31日后出生)。
培训专业及招生名额
详见表1
表1 2017年助理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招生名额 | ||||
序号 |
培训专业 |
专业代码 |
招生名额 |
专业要求 |
1 |
助理全科 |
15 |
临床医学 |
培训方法
专科学历参加助理全科医生培训时间为2年(共104周),培训方式按照国家规定的《助理全科医生培训标准(试行)》进行。
学员管理与相关待遇
1、不需缴纳培训费。
2、学员进入培训基地前需与培训基地签订培训合同。
3、向社会招聘的学员培训期间发给生活费:每月1000元,并享受中餐补贴、工会等福利,医院提供住宿。培训期间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每月生活补助增加100元。
4、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和乡镇卫生院、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就业者,培训期间的生活费按上述标准由医院发放,工资、社会保险、公积金等由原单位按规定负担。因各种原因需延长培训时间者,延长期间的各种费用由个人负担。
5、学员完成此阶段培训,经江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统一考试合格,可取得江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颁发的《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合格证书》,并录入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学员信息库。
报名事项
1、提交报名材料:填写《江西省助理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申请表》(可到江西省卫计委网站下载,纸质版一式二份并贴好一寸彩色近照,电子版发至邮箱fchospital@126.com),并附个人简历、身份证及学历证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须加盖本校教务部门公章)寄至我院科教科。
2、考核录用:我院将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择优确定拟招录名单,通知个人参加招录考核。招录考核包括:基础知识、英语、面试、临床技能操作,形式一般为笔试、口试、技能操作等。
3、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7年6月30日截止。
4、联系地址:丰城市人民医院门诊四楼科教科(丰城市新城区紫云南大道53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