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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湖北医药学院考点公告


考点公告

各位考生:


欢迎在湖北医药学院考点参加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6〕9号)和《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7年硕士研究生考试相关考务工作的通知》(鄂高考〔2016〕40号)有关文件精神,现将本考点有关重要事项通知如下:


1、时间节点


(1)验证、安检时间


请考生至少提前1小时凭有效二代身份证及准考证接受安检进场,安检合格将于准考证上加盖验证专用章。


特别强调:每场考试均需通过验证、安检后方可进场。


(2)考场封闭时间


本考点考场设在五号教学楼。学校将于12月23日12:00封闭考场,考生若需提前查看考场,请注意时间节点。


2、安检要求


(1)考生除有效二代身份证和准考证以外的其他任何物品不得带入考区;考生通过身份证识别仪核验二代身份证后进入候考区,监考老师将持金属探测器对考生再次进行安检。


(2)考点将提供考试专用文具,文具在最后一科考试结束后方可带离考场;


(3)本考点考场均为标准化考场,考试过程全程监控录像,配备电子时钟,考生无需携带手表等计时工具进入考场;


(4)考点提供草稿纸、水杯、热水、纸巾等物品,并配备工作人员做好各项服务工作。


3、考试违规、作弊处理相关规定


考生以下行为将触及法律有关条款,面临入狱可能:


《刑法修正案(九)》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


(1)“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3)“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4)“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4、个人信息填写、条形码粘贴有关提醒


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实行一题多卷,答题前考生须自行将试卷首页上的卷型条形码粘贴到答题卡上的指定位置,凡因不正确填写个人信息、不按规定粘贴条形码而影响评卷结果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5、考生座位表及校园平面图见附件。


6、举报电话


考试前后发生的任何作弊及其他不良现象,各单位及个人均可举报,学校举报电话:8891077(纪委办公室)、8878051(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预祝各位考生金榜题名!


湖北医药学院研究生处

2016年12月22日

湖北医药学院五号教学楼外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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