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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卫生计生委关于2017年医师资格考试现场审核工作的通知

根据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及自治区医考中心工作安排,现将2017年乌海市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及现场审核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网报及现场审核时间

1.考生登录国家医学考试中心进行网上报名,网报时间自国家公告之日起至2017年2月22日24时。从2017年起,不再受理现场补报及个人报名信息修改。

2.现场审核时间:2017年3月4日—3月6日,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主要对网上报名考生资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考生本人必须亲自前往!

二、现场审核地点:

乌海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大厅(乌海市滨河区)。

三、考生需按照试用期单位所在的区进行现场报名审核,各区、各单位审核时间如下,过期不候,后果自负。(每个区、每个单位在进行现场报名审核时,必须有1名责任心强工作人员负责到现场维持秩序和发号等工作,否者将不予审核) 

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3月4日 :

上午(8:30—12:00)市人民医院、市蒙中医院。

下午(15:00—18:00)海南区。

3月5日:

上午(8:30—10:30)市妇幼保健院、樱花医院。

下午(10:30—18:00)海勃湾区

3月6日:

上午乌达区(8:30—12:00)。

四、考生现场报名审核须提交以下材料

(一)报考助理医师资格

1.中专:

(1)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

(2)证件: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3)材料:所在《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加盖医疗机构印章(无印章无效),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合格证明,近期免冠白底小二寸照片3张。(必须与网上报名时上传照片为同一版照片,要求白底)

2.大专:

(1) 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

(2)证件: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3)材料:所在《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加盖医疗机构印章(无印章无效),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合格证明,近期免冠白底小二寸照片3张。(必须与网上报名时上传照片为同一版照片,要求白底)

3. 师承及确有专长人员:

(1)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

(2)证件:有效身份证件、《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和《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原件、复印件)。

(3)材料:所在《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加盖医疗机构印章(无印章无效),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合格证明,近期免冠白底小二寸照片3张。(必须与网上报名时上传照片为同一版照片,要求白底)

(二)报考执业医师资格

1.中专:

(1) 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

(2)证件: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书、助理医师资格证、助理医师执业证(原件、复印件)。

(3)材料:所在《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加盖医疗机构印章(无印章无效),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近期免冠白底小二寸照片3张。(必须与网上报名时上传照片为同一版照片,要求白底)

2.大专:

(1) 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

(2)证件: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书、助理医师资格证、助理医师执业证(原件、复印件)。

(3)材料:所在《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加盖医疗机构印章(无印章无效),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近期免冠白底小二寸照片2张。(必须与网上报名时上传照片为同一版照片,要求白底)

3.师承及确有专长人员:

(1)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

(2)证件:有效身份证件、《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和《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助理医师资格证、助理医师执业证(原件、复印件)。

(3)材料:所在《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加盖医疗机构印章(无印章无效),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近期免冠白底小二寸照片3张。(必须与网上报名时上传照片为同一版照片,要求白底)

4.本科、研究生及以上:

(1) 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

(2)证件: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3)材料:所在《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加盖医疗机构印章(无印章无效),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合格证明,近期免冠白底小二寸照片3张。(必须与网上报名时上传照片为同一版照片,要求白底)

(4)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

(5)当年毕业研究生报名时需提交①本人入学登记表(原件、复印件);②院校研究生院“临床研究生资格”证明;③导师所在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导师签字确认)。

台、港、澳考生、留学生、外籍考生:

严格按照以下相关文件进行报名考试《关于取得内地医学专业学历的台湾、香港、澳门居民申请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台湾地区居民和获得国外医学学历的中国大陆居民参加医师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取得中国医学专业学历的外籍人员申请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五、注意事项

1. 中专及其他未能提供学信证明的(大专、本科)考生,需提供在校期间学籍证明材料或国家学历认证书。现场将对所有考生提供的毕业证,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教育部公布的学历查询唯一网站)、自考库等信息库中查询,网上查询不到的,不作为报考依据。 

2.考生须填写《医师资格考试资格审核材料明细单》(附件1,以下简称“明细单”),并按照明细单上的顺序整理材料、在现场审核时将明细单交于工作人员;同时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上确认签字(签字内容:以上所填信息全部真实无误)。

3.考生在审核现场应仔细核对、确认报名信息,签字确认后的报名信息一律不得更改,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承担;若考生本人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现场审核,须本人出具书面委托书,被委托人持委托书、委托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参加现场审核。

4.考生现场审核必须上交本人签字确认的《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申请表信息发生错误,而造成报考失败等后果的考生自行承担责任。

5.各区卫计局负责通知辖区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考生、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负责通知本单位的考生,请务必通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审核,以免延误考生报名而不能参加考试。

咨询电话:0473-3998117

附件:

1、《医师资格考试考生材料明细单》       

2、《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

3、《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

4、《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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