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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日,河南省郑州市药监局发布2017年第7期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共有4家医药企业被罚。具体来看,上述企业涉及的违法事实分别为生产劣药、销售劣药、生产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医疗器械等。
①吉林万通药业集团郑州万通复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主要违法事实:吉林万通药业集团郑州万通复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劣药“卡托普利片”;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
行政处罚的种类:给予该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1、罚款;2、没收违法所得。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自动履行,15日内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郑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2月23日
②河南省中医药研究院附属医院
主要违法事实:河南省中医药研究院附属医院生产劣药“降压宝蓝片”;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
行政处罚的种类:给予该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1、罚款;2、没收违法所得。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自动履行,15日内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郑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2月23日
③郑州仁康药业有限公司
主要违法事实:郑州仁康药业有限公司涉嫌销售劣药“阿奇霉素颗粒”,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
行政处罚的种类:给予该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1、罚款;2、没收违法所得。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自动履行,15日内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郑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2月24日
④郑州迪奥医学技术有限公司
主要违法事实:郑州迪奥医学技术有限公司生产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医疗器械;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六条的规定。
行政处罚的种类:给予该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1、罚款;2、没收非法财物。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自动履行,15日内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郑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2月23日
内容来源:医药地方台(yiyaoguanchaj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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