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唐山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管理办法》(唐人社字〔2016〕108号)、《唐山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经办流程》(唐医保〔2016〕35号),结合我区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管理实际,经研究,丰润区2017年度第一批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申请工作于3月份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申请时间
2017年3月1日—20日,工作日的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
二、受理申请地点
唐山市丰润区医疗保险事业管理中心稽核科。
三、申请材料准备
按照《唐山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经办流程》(唐医保〔2016〕35号)规定的“申请材料目录”的顺序,组织、排列申请材料。
下载路径为:www.fryb.net→资料下载→丰润区申请定点医疗/药店相关资料(http://www.fryb.net/frsqdd.rar)。
三、其他事项
1.各相关单位在规定期限内申请,逾期不申请或受理申请期限内不能提供完整申请材料的,不予受理。
2.评估结果通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
联系人:何海青、陈志红、赵颖
联系电话:51607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