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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界大佬纷纷为电商打假发声
3月7日,马云发微博长文呼吁两会代表委员们及社会关注“电商打假”问题。马云在文章中表示:
建议参考酒驾醉驾治理,设想假如销售一件假货拘留七天,制造一件假货入刑,那么今天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现状和未来的创新能力一定会发生天翻地覆的变化。
阿里巴巴每天如同在“上甘岭”战斗在第一线,打假很难孤军奋战,凭任何一家公司之力无法根除假货顽疾。
截至目前,一共获得了21万+的赞,各3万多的转发和评论。而阿里的主要竞争对手,或者说友商刘强东也发了一条微博,关于电商打假问题:
马云VS刘强东:
一个强调从立法层面要严惩打架,一个则认为电商不应该享受特殊待遇,不应该虚假繁荣,不应该摧毁实体经济,也应该缴税也应该守法。
马云呼吁电商打假,获得了包括柳传志、雷军、刘永好等中国企业家群体的集体点赞。这是一个很好的征兆。
中国企业家群体集体为电商打假发声,说明保护“知识产权”的共识正在形成。这种共识才是中国成为创新社会的根源。
文件来了,国务院关注电商打假!
经李克强总理签批,国务院3月22日发布《关于新形势下加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对于电子商务领域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尤为关注,提出建立电子商务平台企业向执法监管部门提供执法办案相关数据信息制度,加强政企协作,用好用活数据信息资源,为开展执法工作提供支撑。
明确提出——
1、完善电子商务产品监督抽查管理办法,制订电子商务领域相关标准。
2、督促电子商务平台企业加强对网络经营者的资格审查,建立健全对网络交易、广告推广等业务和网络经营者信用评级的内部监控制度。坚持堵疏结合、打扶并举,结合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发展“互联网+”,引导和帮助企业利用电子商务拓展营销渠道、培育自主品牌。
3、完善以随机抽查为重点的日常监督检查制度,强化对互联网、农村市场和城乡接合部等侵权假冒高发多发领域和地区的监管,坚持线上线下治理相结合,深挖违法犯罪活动的组织者、策划者、实施者,清理生产源头,铲除销售网络,依法取缔无证照生产经营的“黑作坊”“黑窝点”,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此外,《意见》要求推动修订完善刑法或相关司法解释有关知识产权犯罪的条款,加大处罚力度,完善定罪量刑标准,加强刑法与其他法律之间的有效衔接。制定防止滥用知识产权的反垄断执法指南。
针对侵权假冒行为跨区域、链条化的特点,加强区域间执法协作,探索建立跨区域联席会议、线索通报、证据移转、案件协查、联合办案以及检验鉴定结果互认等制度,完善线索发现、源头追溯、属地查处机制,推动执法程序和标准统一化,加强交界区域基层执法协作,消除监管空白地带,对侵权假冒商品的生产、流通、销售形成全链条打击。
《意见》强调落实地方政府责任。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落实打击侵权假冒属地责任,健全打击侵权假冒工作统筹协调机制,落实人员和工作经费,推动打击侵权假冒工作有效开展。要将打击侵权假冒工作纳入地方政府绩效考核体系,科学设定考核指标,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定期开展评估,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根据《意见》设定的工作目标,到2020年,侵权假冒高发多发的势头得到有效遏制,市场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现代化水平明显提升,法规体系更加健全,工作机制更加完善,营商环境更加规范,行政执法、刑事执法、司法审判、快速维权、仲裁调解、行业自律、社会监督协调运作的打击侵权假冒工作体系基本形成。
电商打假,应联动但应避免盲动
近日,全国产品质量监督工作会议在京召开。会上,质检总局质量监督司司长张文兵做了质量监督工作报告。
质监部门负责生产加工环节的产品质量监管,承担着最繁重和重要的“源头治理责任”。客观说,线下无假,则线上也无假。因而,在电商打假的环节上,应与电商平台更好的配合和合作,而不能把假货产生和泛滥的原因,给予转嫁,否则,打假的议题又会变成经济虚实之争,责任的线下线下之异,使得公众对电商第三方的责任,出现了认知上的错觉。自然,在打假的责任归并上,也会厚此而薄彼,有失偏颇。平台当然要承担把关责任,但不能将其作为万能者,甚至把假货泛滥的一切原因,都归于电商平台的身上。若电商无所不能,假货就不会成为社会难题。
开展整体联动,实行社会共治,应是解决既有问题的出路和良方。
在划界而治和分段治理的格局下,长长的产供销链条中,极易出现各种漏洞。众多事实证明,要共同行动形成整体合力,保持一体化的治理态势,就需要最大化形成共识。电商时代,新经济模式带来的不仅是“互联网思维”,还需要“互联网式”治理。以打假治劣作为共同目标,以法治作为最基本的手段,应防止乱动,更要避免盲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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