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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半个月!医师服务费为何要铺开?11问让你门清!

4月8日,北京将启动医药分开综合改革。北京医疗机构众多,隶属关系复杂,此次改革并非一蹴而就。2012年起,北京陆续有11家不同类别的医院,进行了医药分开试点。长达5年的试点经历了怎样的考虑?如今的改革路径,又是如何一步步确立?就此,记者独家专访北京市卫生计生委主任方来英,深入了解北京医改的“探路之旅”。

 

我们进行医改,不是完全站在医院的角度去考虑,否则现有体制下医院能实现营利,没有医改的必要。医改考虑医院利益,是为让医院更好地为市民服务,体现公立医院的公益性。——方来英

 

谈医改试点——核心是让公立医院向公益性靠拢

 

记者:北京从2012年就开始医药分开改革试点,具体怎么推进的?

方来英:

从2012年起,北京11家医院进行医药分开试点,取消挂号费、诊疗费、药品加成,增设医事服务费,包括5家市属三级医院,以及延庆、密云的6家区属二级医院。


这些医院是分批推进的,首先是友谊医院;两个月后朝阳医院试点,这两家是综合医院;3个月后,同仁、积水潭、天坛医院加入试点,这些医院有知名专科。2014年起,延庆、密云的二级区域医疗中心加入。选择这些医院,是考虑到它们类型不同,机构定位、服务体系、患者结构有差异,能取得更全面的试点效果。如医改在这两类群体里都能走通,那么没理由在全市走不通。


总结5年试点成果,5家三级医院的药占比从2012年的43%,逐年下降,2016年约为33%,医生用药行为比之前更合理,患者就诊(门诊/住院)药费负担,呈现较明显的环比下降趋势。

 

记者:北京医改试点开展近5年,想弄明白什么问题?

方来英:

从试点到正式启动,要根据不同阶段的试点结果来确定下一步推进方向,具体时间最初难以预设。


试点关注的核心问题,是这套方案能不能让公立医疗系统向公益性靠拢看齐。改革是否有利于医院发展?这个发展是综合的,包括公立医疗系统的合理性与协调性,医院功能、技术能力的发展,绝不简单是增加收入与多盖楼。还有,能不能通过改革让公立医疗系统更明确且符合功能定位。


另外,就是社会、医保系统能否承受,是否能有效规范医疗行为,抑制医疗费用。

 

记者:有媒体报道,试点医院因为药价低,吸引很多单纯开药的患者,不符合分级诊疗的大方向。

方来英:

    同样质量的药品,试点医院价格更低,肯定会吸引部分人群去开药,这是市场规律。现在推开到北京所有医院,大家药价都一样,这种现象会自然破解。

 

记者:试点医院药品加成是否全部实现平移?

方来英:

设立医事服务费,要考虑到医院本身能否平移,这点上不同医院情况有所不同。但医改并不是简单的加减法,要看“总账”。


我们进行医改,不是完全站在医院角度去考虑,否则现有体制下医院能实现营利,没有医改的必要。医改考虑医院利益,是为让医院更好地为市民服务,体现公立医院的公益性。


试点数年,这11家医院的患者普遍接受,病人服务量、患者投诉量、医疗技术等各方面,都没出现负面情况,医保部门也给予保障,医院运行平稳。

 

谈全市推广——反复斟酌方案,做了一年多准备

 

记者:什么时候决定向全市层面全面推行的?

方来英:

    5家三级医院试点3年后,按照中央部署要求,我们酝酿整个北京地区医药分开改革的深化。2015年,市政府各相关部门就开始讨论,反复斟酌形成如今的医改方案,前后准备了一年多。

 

记者:讨论了哪些问题?

方来英:

一个是医改步骤。北京医疗卫生体系非常复杂,集中了央属、市属、区属不同隶属关系的医院,被称作“八路大军”。经过总结和分析,觉得试点经验可行、可复制,同时向国家卫计委、国务院医改办进行多次专题汇报,并和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武警部队后勤部等做了大量沟通,最后决定同城同步推进医改。


医改方案,也花了大量时间研究,考虑到北京具体条件和环境,选择在取消挂号费、诊疗费、药品加成,增设医事服务费同时,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实施阳光采购,进行三医联动(医疗、医保、医药改革联动)。提高患者就医质量同时,体现医务人员医疗服务价值。

 

谈医疗价格——不希望项目收费诱导医疗行为

 

记者:患者就医最关心的是价格,目前调整的这435项医疗服务,价格怎么定的?

方来英:

    调整这么多项医疗服务价格,前后经过一年多反复测算,主要考虑几个因素,一是要体现医务人员的技术价值,控制单纯的物耗,所以护理费、住院费等项目有所提升,CT、核磁等大型检查费下降。同时,也考虑医疗服务成本,但并没完全按成本定价,如严格按成本测算,很多服务亏空。

 

记者:并不是所有医改城市都设医事服务费,北京为何要设?

方来英:

公立医院收入主要分三块,政府补贴、医疗服务、药品加成。医改后,医院少了药品加成收入,如何正常运行?医事服务费可以补偿。


其他地区不单独设置医事服务费,而是通过调整项目价格来补偿医院收入,而单独设立医事服务费,跟具体服务项目是分开的。一来,我们不希望项目收费诱导医疗行为,不希望医生让你做某个项目,不是出于诊疗需要,而是因项目收费高。二来,也体现了医务人员劳动价值。从5家试点医院看,这条路是走得通的。

 

记者:医事服务费在试点和正式推广时不同,为什么调整三级医院普通医师的费用?

方来英:

这是统筹考虑的结果。首先,参与试点的5家大医院都是市属三级医院,随着医改扩面,会有更多医院被纳入进来,情况更加复杂,必须考虑到整体特点。


比如,北京地区很多医院是国家医学中心,如协和医院、中国医科院肿瘤医院、阜外医院等,他们的医疗任务、病人结构和试点医院就不一样,很多病人都是来自外省的疑难杂症患者,治疗难度系数更高,治疗方法也不一样。除临床治疗外,很多国家级医疗机构,还要承担医学科研、标准引领领域等方面的任务。如保持原有医事服务费,这些医院可能无法补偿医院药品加成收入。


另一方面则考虑到更有效地鼓励病人分级诊疗。在北京各大医院就诊患者中,很多是常见病、慢性病,在基层医院就能得到足够治疗,如大医院这部分患者比例不下降,宝贵的专家资源就被浪费,一些疑难重症患者得不到医治。如何合理分流?大医院的医事服务费必须和基层医院拉开,一部分患者就会选择去较便宜的基层医院。


考虑社会承受力,医保也采取定额报销政策予以保障。


谈医改预期——知名大专家“不能成为卖药的”

 

记者:下月医改就要全面启动,预计会有哪些难点?

方来英:

    这么多年论证和反复测算,我们是有信心的。前期我们去很多医院进行调研,医生也非常理解,包括很多专家跟我说,国际知名大专家,不能成为卖药的,之前的体制一定要变化。


希望市民支持我们。医改是一个庞大的工程,目前推行的并不是全部,在政策落实过程中,肯定会有不少问题,但卫生部门一直在努力,北京的医疗服务会更好。

 

记者:下一步还有哪些具体措施会跟进?

方来英:

    一方面改善医疗服务,从预约挂号到知名专家团队服务、优化诊疗程序等,各区及各医疗机构会制定更细致具体的服务举措。另一方面是加强监督管理,开展住院服务的DRG(疾病诊断相关组)评价;开展医药分开综合改革监测工作,将社会关注度高、服务量大、有代表性的医疗机构纳入监测范围,监测指标包括医疗资源、服务量等92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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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事服务费及报销

1.医事服务费是挂号费么?

答:医事服务费不是挂号费,是在取消药品加成、 挂号费、 诊疗费基础上新设立的,之所以叫“医事服务费”,就是为了突出医务人员对您整个医疗过程提的技术劳务价值。


2.医事服务费和报销标准都是多少?

答: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发文(京人社医﹝2017﹞66 号)通知要求,医事服务费纳入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


3.为什么不同级别的医院医事服务费标准不同,医保患者自付的金额也不同?

答:此次医事服务费标准、医保报销标准采取的是“差异性”政策,为的是鼓励常见病、慢病患者看病到一、二级医院,进而推进分级诊疗。


4.改革前后,患者预约工作如何衔接?

一是在改革政策发布之日(3 月22 日)24 时前已预约并缴费且诊疗行为发生时间在改革实施(4 月 8 日)之日零点后的服务项目, 诊疗当日实际收费按照改革实施前后价格中较低的价格标准执行。二是在改革政策发布之日(3 月22 日)24 时前已预约但未缴费且诊疗行为发生时间在改革实施(4 月 8 日)之日零点后的服务项目, 诊疗当日实际收费按照改革实施后的价格标准执行。三是在改革政策发布之日(3 月22 日)24 时后预约且诊疗行为发生时间在改革实施(4 月 8 日)之日零点后的服务项目,诊疗当日实际收费按照改革实施后的价格标准执行;四是无论何时预约,对于诊疗行为发生时间在改革政策发布之日(3 月 22 日)24时后至改革实施(4 月 8 日)之日零点前的服务项目,按照改革实施前的价格标准执行。


5.改革前,患者预约了专家号但没缴费,改革后到医院就诊时医事服务费的自付部分较高,患者可以换普通号么?

答:改革后,副主任医师以上号源医事服务费需患者自付费用的增长较大, 这是为了实施分级诊疗,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引导患者科学利用医疗资源。 患者到医院就诊时,建议结合自身病情,确实需要看专家号的,需要承担相应的自付费用;如不需要看专家号的,可转为普通号就诊。建议患者就医从普通号看起, 根据病情通过诊间预约的方式预约专家号。


6.哪些人可以享受北京市人社局给予的医事服务费的报销?

答:简单说就是本市医保患者。具体说就是: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 都可享受北京市人社局给予的医事服务费的报销。其中,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2016 年整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简称

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称新农合)两项制度,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简称城乡居民医保)制度。


7.享受公费医疗待遇的人员医事服务费的报销标准是怎样的?

答:公费医疗待遇人员,医事服务费报销标准参照医保患者的报销标准。


8.外地医保患者医事服务费能报销吗?

答:各地医保报销政策有一定差异,建议患者咨询本人所在地区医保部门。


9.北京市医保患者报销医事服务费的程序是什么?

答:北京市医保患者,持医保卡在医院窗口和京医通自助机挂号,仅需支付医事服务费个人负担部分;114 预约时,不缴费,持医保卡取号时支付医事服务费个人负担部分;京医通微信预约的,先全额支付医事服务费,患者持医保卡到医院窗口或自助机取号后,医保负担部分退还患者。提醒您到医院就诊携带个人医保卡。


10.医事服务费报销受起付线限制么?

答:门/急诊医事服务费报销不受起付线的限制。住院医事服务费受起付线的限制。住院医事服务费累计计算住院医疗待遇后,超过起付线的部分按比例报销。


11.医事服务费计入个人医保金额吗?

答:门急诊医事服务费暂不累计计算在个人的门急诊医疗保险金额。住院医事服务费累计计算在个人的住院医疗保险金额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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