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来源:安徽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
2月23日,安徽省医药集中采购服务中心发布《关于停止部分配送企业配送资格的通知(药采〔2017〕23号)》(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全文如下:
各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相关企业:
根据《关于开展安徽省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配送企业增补暨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药采〔2015〕76号),截止到2017年2月23日,2016年第三季度增补的部分配送企业在安徽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中从未向我省公立医疗机构配送过产品,即日起停止配送资格。
其他事项,按《关于进一步规范高值医用耗材配送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药采〔2016〕130号)执行。
在《通知》附表中,一共列出了大约31家企业。
近一年来,安徽省先后4次发布关于停止配送企业配送资格的通知。分别在2016年7月1日、2016年8月1日、2016年10月31日、2017年2月23日。停止配送的企业名单多达约949家。其中仅2017年7月1日一次,就大规模地清理掉约830家配送企业。
以下是部分被停止配送的企业名单:
(全部名单请点击左下角【阅读原文】查看)
2017年2月23日
2016年10月31日
2016年8月1日
2016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