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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中午11时,湖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正式发布“印发《湖南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两票制”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湘版两票制终于落地!
1、实施品类
药品采购
2、实施范围
全省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含 政府办基层医疗机构,村卫生室可由乡镇卫生院代购)。
3、时间节点
发文之日起实施两票制。2017年9月30日前为过渡期。过渡期内,生产流通企业应按两票制要求调整并重构药品供应体系,消化不符合两票制规定的库存药品。在供应体系调整到位前,公立医院可按原渠道采购。
4、关键细节
两票制是指药品生产企业到流通企业开一票,流通企业到医疗机构开具一次发票。
药品生产企业或科工贸一体化的集团型企业设立的仅销售本企业(集团)药品的全资或控股商业公司(全国仅限一家商业公司)、境外药品国内总代理(全国仅限一家)可视同生产企业;
委托药品生产企业或流通企业代为销售药品的药品上市许可人也可视为生产企业。药品流通集团型企业内部向全资或控股子公司调拨的药品可不视为一票,但最多允许开发票一次。
5、背景分析
据媒体报道显示,今年2月24日,湖南省卫生计生工作会议在长沙召开,会上印发了《2017年湖南省卫生计生工作要点》。会议透露,今年4月,湖南省将全面推行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两票制”,减少流通环节的层层盘剥,以期进一步降低药品虚高价格。据介绍,“两票制”是指药品生产企业到流通企业开一次发票,流通企业到医疗机构开一次发票。
趋势预测
1. 两票制方案不愠不火。
湖南两票制的制定,给予生产流通企业重构供应体系充足的过渡时间,同时,对境外药品国内总代理(全国仅限一家)视为生产企业来说,是一件值得庆幸的事情。
2、招标采购对投标人身份进行严格厘清。
湖南省在开展药品集采时,特别强调:对于招标采购的药品(根据70号文要求,“根据上一年度药品采购总金额中各类药品的品规采购金额百分比排序,将占比排序累计不低于80%、且有3家及以上企业生产的基本药物和非专利药品纳入招标采购范围”),要验明生产企业资质,由药品生产企业直接投标。
如果真是这样,这将不利于由国外及港澳台地区药品生产企业授权的全国总代理企业构成的“投标人”身份!或者可以这样说,对于招标采购部分的药品,国外及港澳台地区药品生产企业授权的全国总代理企业将被拒之门外!而对于直接挂网的产品来说,相关“投标人”资质虽然没有进一步规定,但可以料想,湖南药品集采对于非重点(营养)产品也不会轻易放过。
3、新一轮药品集采已经逼近!
还记得2015年湖南招标引发的争议么?现在不用考虑了。还是在今年2月24日,湖南省卫生计生工作会议明确强调,下一步将建立药品省级价格联动机制,开展药品联合采购试点,探索药品带量采购,推动高值医用耗材阳光挂网采购,降低虚高价格。
简析A:省级价格联动。这预示了湖南将破除信息孤岛,主动与各省药品招采部门联合,最快最低最大程度的进行中标价格调整。
简析B:药品联合采购试点,探索药品带量采购,目前国内更多的方式是开展GPO。而湖南,早在2016年就传出要开展GPO的可能。
综上所述,湖南此次两票制文件的出台,是在以流通领域改革为重点,推动建立规范有序的药品供应保障制度。而两票制政策的制定,其实只是搭台,真正的大戏——全省药品集中采购即将开始!
点击“阅读原文”,查看《湖南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两票制”实施方案(试行)》
内容来源:上海医药战略发展研究院
作者:山东风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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