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十三五”全国卫生计生监督工作规划的通知》(国卫监督发〔2017〕4 号)“建设3~5家监督人员实训基地”要求,经各地申报、方案筛选、现场汇报、专家评价等程序,由宁波市等卫生监督机构承办现场执法实训基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现场执法实训基地名单 |
✪1.涉水产品卫生监督现场执法实训基地:宁波市联合慈溪市承办; |
✪2.计划生育卫生监督现场执法实训基地:衢州市承办; |
✪3.卫生监督现场快检仪器使用及维护实训基地:金华市联合义乌市承办; |
✪4.卫生监督应急处置及现场演练实训基地:临安市承办; |
✪5.打击非法行医现场执法实训基地:宁波市北仑区承办。 |
下一步,省卫生监督所将会同各实训基地承办单位,制定完整、有效的实训计划安排,明确实训形式、师资课程、实战演练、效果评估等。
现场执法实训基地要求 |
✪1.实训形式:应包括理论培训、现场模拟带教、实战演练等; |
✪2.师资课程:因地制宜设计突出现场执法关键环节的实践培训课程,多采用具有丰富执法经验的一线卫生监督员师资队伍。 |
✪3.实战演练:选定若干个实训场地供学员开展模拟或现场执法实训,实战演练要求尽量贴近实际工作。 |
✪4.效果评估:实训结束后应组织对学员进行实训效果测评,及时完善实训方式方法。 |
✪5.探索创新:鼓励各实训基地立足实践,及时总结,积极探索有助于提升基层一线执法人员能力和素质的实训模式。 |
接下来,省卫生监督所会实时掌握实训动态,进行学员实训后效果评估。年底,将对各实训基地建设成果组织验收,对验收合格的承办单位予以授牌。
来源:浙江省卫生监督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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