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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局关于发布仿制药参比制剂目录(第四批)的通告(2017年第67号)

 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专家委员会审核确定,现发布仿制药参比制剂目录(第四批)。

  特此通告。

  附件:仿制药参比制剂目录(第四批)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2017年4月27日

2017年第67号通告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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