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新农合与居民医保机构整合,系统升级造成了参合人员未能及时报销医疗费用,为了解决各种遗留问题特做以下通知:
一、2017年1月1日至4月30日(以出院日期为准)未通过系统结算(非直补、包括意外伤害)的住院病人和市外就诊的慢性病患者的报销资料,请于5月31日前送至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一楼(原新农合大厅),地址:市医院西50米路北。并附上领款人身份证、银行卡(请提供中行或建行卡)复印件。
二、2017年1月1日至4月30日,市内就诊的慢性病患者,由于各种原因未能报销的费用,请于5月31日前到所就诊的医疗机构补报。自6月1日起恢复当月封顶报销程序。
三、自2017年5月1日起,原新农合未通过系统结算(非直补)的住院病人和市外就诊的慢性病患者报销医疗费用需回户籍所在地的卫生院或社区服务中心(京城、索河)办理。
咨询电话:64603801 60253787 60252072
郑州市社会保险局荥阳分局
2017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