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庆市渝北区中医院2017年第17次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以询价采购的方式采购一批医疗设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现将有关采购事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内容
分包 |
名称 |
数量 |
单位 |
1 |
妇科用臭氧雾化治疗仪 |
2 |
台 |
2 |
心电监护仪 |
6 |
台 |
3 |
电动眼科手术床 |
1 |
台 |
耳鼻喉科手术床 |
1 |
台 |
|
4 |
光子治疗仪 |
1 |
台 |
5 |
硬性耳内窥镜 |
2 |
支 |
硬性鼻内窥镜 |
8 |
支 |
二、资金来源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本采购项目属于其生产或经营范围。
(二)销售商应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设备生产制造商具有有效的《生产企业许可证》。
(三)投标产品须具有有效的《注册证》。
(四)投标人代表必须是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须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
(一)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在渝北区中医院设备科索取询价文件。无论投标人索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索取询价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5月15日17:30)
(二)招标文件公告期限:2017年5月8日至2017年5月15日17:30止。
(三)招标文件购买费:招标文件购买费为0元/包。
(四)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两种条件,其投标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投标文件;
2、按时报名签到。
(六)投标开始时间:2017年5月17日08:30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5月17日09:00
(八)投标地点:重庆市渝北区中医院行政五楼会议室
(九)开标时间:2017年5月17日09:00
(十)开标地点:同投标地点
(一)投标保证金递交
投标人须按本项目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金额进行缴纳(保证金金额详见询价文件第二篇,一、招标项目明细),由投标人到渝北区中医院财务科张老师处缴纳现金,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截止时间为开标当天09:00。
(二)保证金退还方式
1、未中标投标人的保证金,在开标结束后,由投标人到财务科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且货物抵达我院指定地方后,由中标人五个工作日内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重庆市渝北区中医院财务科咨询电话:(023)67816396
(三)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在交纳了投标保证金并递交了投标文件后主动放弃参与投标;
2、成交人无法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投标文件的承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成交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的;
3、有证据表明投标人参与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
4、经核实采用虚假手段或资质材料参与投标或谋取成交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六、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重庆市渝北区中医院
联系人:田老师
电 话: 023-67816680 133503268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