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5日,广东省药监局发布通告,撤销一家药企的GSP证书。
公告称,广东春秋药业有限公司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该局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依法撤销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并根据《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生产经营单位信用分类管理的实施办法》(粤食药监法〔2014〕109号)规定,评定其信用等级为“严重失信”。
广东春秋药业有限公司
许可证号:粤BA7630244
证书编号:B-GD-14-109
法定代表人:梁木清
质量负责人:朱群英
注册地址: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新宁路中2号之一凯茵豪庭D幢首层58#、D幢二层东面
撤销日期:2017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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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事实:
1.企业质量管理部门未根据供货单位合法性审核内容的变化进行动态管理。
2. 企业查验首营企业资料不真实、有效。
3. 企业未按要求
信用评定等级(自撤证之日起生效):严重失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