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信用中国
连出行住宿都被限制,这绝对不是开玩笑的,据信用中国相关数据了解:目前已有数十名医疗器械企业法人被列入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被限制出国、限制乘坐飞机、列车软卧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如果算上医药圈的话,进入失信者联盟的人数可能就高达50人以上了。
而能够进入这份黑名单,其主要原因还是欠款未还,或未还清,其金额从几千元到上千万元不等,被执行人没有履行或没有全面履行法院判决,从而被列入黑名单的。
例如:
湖北一家主要开发、生产、销售医用敷料、卫生用品的企业法人,11次被列入“受惩黑名单”,其分别多次借款未还,涉及金额有22000元、24000元、322800元、88497元、31392元、21000元、20000元、10000元、1025万元等等,被法院下判决要求还款,但“全部未履行”。
广东一家医疗器械公司被判支付欠款6142849元,但“全部未履行”,也被列入了“受惩黑名单”。
其实,在去年国务院办公厅就发布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要求对重点领域严重失信个人实施联合惩戒。在对失信企事业单位进行联合惩戒的同时,依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对相关责任人员采取相应的联合惩戒措施,将联合惩戒措施落实到人。
同时,还要求建立健全个人严重失信行为披露、曝光与举报制度,依托“信用中国”网站,依法向社会公开披露各级人民政府掌握的个人严重失信信息。
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被列入“受惩黑名单”的人员,将限制其高消费。被限制高消费后,不得有以下以其财产支付费用的行为: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九)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高消费行为。
有没有发现,信用的价值正在逐步提升,这绝对是一个可喜的现象。如果这样的机制能够建立完全,对咱们医疗器械行业的发展有很大的帮助。试想以后所有的公司信用都能一键网络查询...那是多么的美妙,不说别的,对医疗行业的风气绝对有很好的帮助,所以这样的政策,小编举四手赞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