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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9日,河南周口市药监局发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淮阳县医药公司许湾第二分店等2家药商因从无证企业购进药品被行政处罚。
淮阳县医药公司许湾第二分店
违法事实:从无《药品生产许可证》企业购进脑心通。
行政处罚类别1:1、责令改正;2、没收违法所得26元,处货值金额3倍罚款2232元,执行罚没款2258元。
行政处罚类别2:责令改正
处罚决定日期:2017-4-26
淮阳县医药公司许湾大药店
违法事实:从无《药品生产许可证》企业购进头痛宁胶囊。
行政处罚类别1:1、责令改正;2、处货值金额3倍罚款1152元。
行政处罚类别2:责令改正
处罚决定日期:2017-4-26
内容来源:医药地方台(yiyaoguanchajia)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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