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缓解我市县乡两级医学人才短缺现状,根据《南平市2017年医学人才储备培养工作方案》(南卫〔2017〕39号),建瓯市卫计系统计划定向储备培养本土化大专29名、本科学历医学人才15名 (以下简称“储备培养对象”)。
招生对象
1、大专学历:招生对象为参加普通高考、户籍在建瓯市并在本市报考的高中毕业生。
2、本科学历:招生对象为参加普通高考、户籍在南平市且在南平市报考的高中毕业生。
招生计划
1、建瓯市免费定向储备培养医学生44名,其中临床医学本科生15名、临床医学专科生25名、医学检验技术专科生4名。
2、招生院校:大专学历,委托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等在校本部面向我市招生,学制3年;本科学历,委托福建医科大学、福建中医药大学、莆田学院、厦门医学院等在校本部面向我市招生,学制5年。
保障措施
1、待遇保障:储备培养对象在校期间免缴学费,并享受每人5000元/年的住宿费、生活费补助。储备培养对象在参加全科医生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期间,享受选派单位同类人员基本工资、津补贴和社会保障等待遇,并按标准给予生活补助。
2、签订协议:储备培养对象录取后,与当地卫计局、签约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本科生签约县级医院、专科生签约乡镇卫生院);在校期间不得转学、转专业,不得参加全日制“专升本”或研究生入学考试;毕业后由所在院校颁发相应的全日制大专或本科学历毕业证书,并在毕业证书内页中加注“定向基层医疗机构”或“定向县级医院”。
3、就业安排:储备培养对象毕业后,办理相应的聘用入编或劳动合同手续,并按规定参加相应的全科医生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咨询电话
建瓯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0599-3820223,0599-3850539
建瓯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7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