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6月1日),是一年一度的国际儿童节,同样在今天,医疗领域的很多新规政策也开始正式实施了。
6月1日起,天津全面启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居民可获80元补贴
按照天津市综合医改推进的整体部署,各区在6月1日全部启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届时居民携带本人的医保卡和身份证,可就近选择居住地所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与家庭医生签订服务协议,签约周期原则上为1年。为引导和鼓励居民签约,政府为每位签约居民补贴了80元的签约服务费,居民个人每月仅花费3元多钱就可享受到签约服务,特困等人群还会根据情况给予减免。
6月1日起,广州32个指定病种,报医保不设起付标准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州市财政局、广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联合发布《关于开展广州市职工社会医疗保险指定手术单病种医疗费用结算工作的通知》明确,职工医保参保人因患指定病种,在具备条件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指定手术治疗所发生的门诊或住院医疗费用,纳入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支付指定手术单病种范围。这些门诊或住院医疗费用,不设统筹基金起付标准,由个人和统筹基金按原住院结算起付标准以上的分担比例进行支付。
《通知》显示,32个指定病种包括乳房皮肤良性肿瘤、乳腺纤维囊性增生、输卵管炎、宫颈炎性疾病、宫颈息肉、结肠息肉、直肠息肉、取除输尿管支架、外痔。该通知自2017年6月1日起开始实施,有效期5年。
6月1日起,陕西54家医疗机构可提供跨省就医报销
自6月1日起,陕西省全省54家省级定点医疗机构全面开展跨省就医联网结报工作,方便广大参合患者及外地务工人员异地就医,为百姓提供优质便捷的医疗服务。
6月1日起,天津全面启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居民可获80元补贴
按照天津市综合医改推进的整体部署,各区在6月1日全部启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届时居民携带本人的医保卡和身份证,可就近选择居住地所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与家庭医生签订服务协议,签约周期原则上为1年。为引导和鼓励居民签约,政府为每位签约居民补贴了80元的签约服务费,居民个人每月仅花费3元多钱就可享受到签约服务,特困等人群还会根据情况给予减免。
6月1日起,安徽省对儿童白血病“打包”付费,患者自付比例仅10%
安徽省卫生计生委、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民政厅联合印发了《安徽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儿童白血病住院按病种付费实施方案(2017版)》。该《方案》于6月1日起执行,不分城乡,在定点医院救治的小于14岁的参保儿童白血病患者将按病种付费,也即“打包”付费,患者自付比例仅10%。
根据“按病种付费”的支付标准,治疗费用最高的异基因造血干细胞移植(亲缘不合、非亲缘),次均费用定额为30万,医保基金支付70%即21万,医疗救助基金支付20%即6万,患者自付10%即3万元。而对于缓解后巩固化疗,次均费用定额为6500元,患者自付仅650元。
6月1日起,湘西自治州基本取消门诊输液
湘西自治州卫计委出台《关于加强医疗卫生机构静脉输液管理的通知》,要求6月1日起州内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除儿科门诊)基本取消对门、急诊不需要输液治疗的53种疾病取消输液治疗。届时,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部门负责对州内医疗机构静脉输液管理的监督检查,将不定期抽查静脉输液管理情况,并将检查结果在全州通报,同时将静脉输液管理纳入对县市卫计部门和医疗卫生单位的评价和考核,实现药物临床应用能力和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
6月1日起,重庆全面实施“两票制”
重庆市卫计委、发改委等九部门印发《重庆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两票制”实施方案(试行)》,
规定6月1日起,全市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含基层医疗机构,村卫生室药品由乡镇卫生院代购)药品采购全部实行“两票制”。为保障基层药品的有效供应,乡镇(街道)及以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根据实际情况可增加一票。鼓励部队医院、民营医院、个体诊所等医疗卫生机构实施“两票制”。
境内外药品的国内总代理或直接从境外生产企业进口药品的代理商,可视同生产企业。
6月1日起,辽宁省全面启动“两票制”
辽宁省卫生计生委与辽宁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政府采购中心等多部门联合印发《辽宁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两票制”实施细则(试行)》,明确自6月1日起,全省各级公立医疗机构启动实施“两票制”。医疗机构在生产企业新的配送关系未确定前,可暂按原渠道采购药品,8月1日后应根据药品采购使用情况及时调整优化配送渠道。2017年9月1日全省各级公立医疗机构全面实施“两票制”。
《细则》明确,从6月1日起,全省各级公立医疗机构启动实施药品采购“两票制”,偏远地区允许药品流通企业在“两票制”基础上再开一次药品购销发票(公布了11个县市34个乡镇为偏远地区基层),医疗机构在生产企业新的配送关系未确定前,可暂按原渠道采购药品,8月1日后应根据药品采购使用情况及时调整优化配送渠道。2017年9月1日全省各级公立医疗机构全面实施“两票制”。
6月1日起,青岛调整118个社保药品目录品种
从6月1日起,青岛市将调整118个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品种。
其中,将天王补心丹等14个品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报销范围,按照甲类药品管理,纳入统筹前个人自负比例为0%。将安宫止血颗粒等87个品种由乙类药品调整为甲类药品管理,纳入统筹前个人自负比例为0%。调整参附注射液等15个品种的限制支付范围。将利鲁唑和帕拉米韦氯化钠2个品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报销范围,按照乙类药品管理,纳入统筹前个人自负比例为0%。具体药品调整可参考青岛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调整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