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文件精神,从6月起宁南县人民医院新农合报账窗口对农村五保、低保户正常开启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
服务对象:符合救助条件的农村低保户、五保户。
救助标准:
1、农村低保户按补偿范围内费用,经新农合补偿、大病医疗保险赔付后,按70%的比例实施救助,在一个自然年度内累计救助金额不超过8000元。
2、农村五保户按实际住院医疗费用,扣除新农合补偿、大病医疗保险赔付后,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全额救助。
医院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窗口的开启,解决了农村住院治疗救助对象关于“办理救助手续复杂、费用结算繁琐”的问题,增强了医疗救助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极大地方便了农村低保、五保困难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