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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平度市人民医院大病门诊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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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次申领到大病门诊证并定点在本院的患者,必须在本院产生医疗费用之前,携带大病门诊证、社会保障卡到大病门诊窗口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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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患者就诊时必须携带大病门诊证、社会保障卡、大病门诊专用病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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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病门诊证每年需要年审。1月份开始到大病门诊窗口审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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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患者每次就诊结束后,需到门诊充值结算窗口即时结算,一次一报销。本年度的医疗费用必须当年结清,否则新的年度开始后,将无法结算上个年度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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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需变更定点医院,需要携带代办人及患者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大病门诊证、社会保障卡到本院大病门诊窗口填写《青岛市社会医疗保险门诊大病定点变更申请表》,然后按医保中心规定流程办理,再到新定点医院办理转入手续。每年度只能变更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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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患者住院期间既不能产生大病门诊费用,也不能报销大病门诊费用,否则住院费用将无法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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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患者如果需要增加大病病种,必须结清之前门诊所有费用;增加大病病种期间,大病门诊证属于封锁期,无法结算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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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求患者本人定期到医院就诊,便于医师及时了解病情进行合理诊治。长期不到医院就诊、由他人代为取药结算的大病患者,应提供代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平度市职工医保中心咨询电话:88369195

平度市居民医保中心咨询电话:87369580

平度市人民医院大病门诊咨询电话:58962330

供稿:医保办

编辑:王琳 潘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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