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省结算医院增加了130多家
日前,国家卫生计生委在京举办城乡居民医保(新农合)跨省异地就医即时结报签约仪式,我省作为主签约省份参加了仪式。陕西省城乡居民医保(含新农合)跨省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在去年8个省份的基础上扩展到31个省(区、市),跨省结算定点医院再增加了130多家,跨省结算定点医院主要是国家卫计委直管医院和各省(市、区)卫计委直管医院。
这次协议的签署,标志着陕西省城乡居民(新农合)跨省异地就医即时结报工作又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2016年11月,陕西省与辽宁、吉林、黑龙江、四川、贵州、海南、甘肃等省份签订跨省异地就医服务协议后,制定完善跨省(省内)异地就医联网结报实施办法,通过省级平台率先在第四军医大学唐都医院为甘肃籍患者实现出院即时结报。
患者仅需支付个人自付金额
今后协议省份的患者,经规范转诊至协议中的定点联网医疗机构就医,出院在窗口直接结算报销时,患者仅需支付个人自付金额,定点医疗机构垫付报销款后直接向国家卫生计生委异地结算管理中心申请回款,管理中心清算后由中国人寿先行向医疗机构拨付其垫付资金,再由中国人寿与患者参合省份进行清算。
外省人在10家医院可即时结算
陕西省遴选省人民医院、西北妇女儿童医院、省肿瘤医院、交通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交通大学口腔医院、第四军医大学唐都医院、高新医院、马应龙肛肠医院、宝鸡市中心医院、咸阳市中心医院等10家省级定点医院参与签约,作为辽宁、吉林、安徽、福建、四川、贵州、西藏、海南、甘肃等9省份定点医疗机构,为以上省份参合患者提供跨省就医即时结算。
患者可享受出院窗口直接结报
陕西省等居民医保管理机构(或结算机构)、京津沪粤等省份的就医联网定点医疗机构、中国医学科学院医学信息研究所(国家卫生计生委异地就医结算管理中心)、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四方共同签订跨省服务协议。
协议与分级诊疗政策相结合,明确了各签署方的责任、义务,规范了转诊、定点就医、垫付、审核、回款等环节。
患者经规范转诊至协议中的定点联网医疗机构就医,可逐步享受出院窗口直接结报服务。
本文来源于网络 非商业用途
如有侵权请联系小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