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巩固和扩大改革成效,切实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根据中央、省和滁州市关于深化医改工作的总体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重点要在分级诊疗制度、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大健康管理等方面实现新突破。2017年,县域就诊率维持在92%以上。落实分级诊疗制度,严格执行县级医院122种与基层卫生院50种确保收治病种目录,加快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的就医体系。加快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年底覆盖率达到30%,重点人群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60%。加强信息化建设力度,完成市级智慧医疗信息平台建设,提升我市县级公立医院的信息化水平。积极开展大健康管理,完成国家慢病示范区创建工作。
二、工作措施
(一)深入推进县域医共体建设
探索县级牵头医院托管镇卫生院机制。在保证镇卫生院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性质不变的前提下,将镇卫生院(含分院、门诊部)的人财物整体移交县级牵头医院托管和统筹调配。实现辖区内医院管理、医疗设备、医疗技术和医疗人才等资源的进一步整合与优化,提升辖区整体医疗服务能力,真正让群众享受到分级、连续、节约、高效的健康服务。
进一步探索医共体内部利益共享机制。在新农合基金对医共体按人头总额预付的基础上,将城镇居民的统筹基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也按人头、按比例统一纳入医共体预算包干范围。同时,医共体牵头医院要适时调整结余新农合基金在医共体内不同层级医疗卫生机构间的分配比例,适当向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倾斜,并进一步规范和明确考核标准。
完善市、镇医院“双派送”工作长效机制。以人才柔性流动为核心,深化市、镇医院精准对接,形成多种资源梯度下沉、多种模式合作办医的新格局。2017年要完善“双派送”考核办法,将“双派送”工作纳入县级公立医院目标管理与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与院长薪酬挂钩。
(二)加快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
1.加强市直两所医院重点学科和专病、专科建设。强化与南京和省内其他著名院校的交流与合作,定期聘请医学专家来我市指导。选择2-4个优势学科重点扶持,科学制订规划,加强优势学科的建设和管理,落实倾斜政策,引进和培养优秀人才,通过3-5年努力,力争在全市范围内形成优势,努力打造代表全市乃至全省先进水平的专科医疗服务品牌。加强医疗技术管理,根据本地疾病结构变化、医学技术进步和经济发展,合理引进和开展新技术、新项目。
2.强化中心卫生院建设。
(1)打造中心卫生院管理圈模式。把中心卫生院打造成一定区域范围内的预防、保健、医疗技术的指导中心,除具有一般乡镇卫生院功能外,还应当协助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对区域内其他乡镇卫生院的技术指导工作,使之成为辐射周边乡镇的区域医疗卫生服务中心。7家中心卫生院积极开展二级综合医院创建工作,力争2017年底1-2家中心卫生院通过二级综合医验收审核。
(2)加强中心卫生院医疗服务能力建设。医共体牵头医院要积极帮扶中心卫生院完善外科、妇产科、儿科、中医科等临床科室建设,建设功能健全的检验科、影像科和病理科等,帮助中心卫生院提高外科手术能力,使其具备开展一、二级手术的条件和能力。2017年底所有中心卫生院都能开展外科手术,同时积极恢复产科接生。
3.提升基层服务能力建设。
(1)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积极争取省级有关部门政策支持,创新和科学使用编制周转池制度,通过“控制总量、盘活存量,人编捆绑,人走编收”编制管理新模式,探索县招乡用、县管乡用等用人机制,着力解决基层医疗机构人员不足难题。实施人才培训工程,充分发挥医共体牵头医院帮扶作用,采取培训授课、远程教育、现场带教等形式,提升基层医疗机构医务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进一步落实和提高村医待遇,规范在岗村医培训,提升村医积极性,稳定村医队伍。
(2)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积极争取世行贷款项目和国家项目资金,强化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施设备改造和更新。加大财政投入,2017年完成所有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DR、彩超、心电和全自动生化分析仪等检验设备的配备。
(3)加强服务内涵建设。2017年底前,全市所有中心卫生院和镇卫生院全部完成一级综合医院等级复审工作;天长街道城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积极争创“全国百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并通过国家审核验收。
4.加快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1)完善签约服务内涵。修订完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施方案,调整完善签约服务包内容,将原有20元、100元、200元的三种服务包调整为基础包(无偿)、50元和100元三种类型,并在签约服务内容中增加血型鉴定、家族史、遗传史、过敏史、慢性病史等内容。2017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30%,重点人群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60%。
(2)规范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行为。通过规范协议、明确责任、加强培训、建立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信息平台等方式,规范家庭医生履行签约服务协议规定的服务承诺,提高服务水平和群众满意度。
(3)完善考核激励机制。建立以签约对象数量与构成、服务质量、健康管理效果、居民满意度、医药费用控制、签约居民基层就诊比例等为核心的签约服务评价考核指标体系,定期对家庭医生团队进行评价考核,鼓励家庭医生代表、签约居民代表以及社会代表参与。考核结果定期向社会公开,并与公共卫生经费拨付、及签约团队和个人绩效分配挂钩。
(三)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推进临床路径下按病种付费、日间手术、中医药适宜技术和优势病种支付方式改革试点的病种和病例数量,进一步促进各医疗机构自觉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主动控制医疗费用,节约基金支出,减轻群众负担。
(四)加快信息化建设
将医疗系统信息化工程作为政府2017年为民办十件实事之一。加快开发涵盖医疗信息查询、电子健康档案、电子处方、远程会诊等多种形式于一体的综合性医疗服务信息系统,实现全市各医疗机构之间信息互通共享。年底要完成市级智慧医疗信息平台建设,两家县级公立医院信息系统实现提档升级,力争达到3级,逐步推进至5级,基层医疗机构信息系统的完成再造工作。
(五)建立连续性健康管理服务
充分发挥县域医共体牵头医院健康管理中心(科)功能作用,强化居民健康信息的采集、归档、完善与运用等工作。牵头医院将我市住院病人的住院诊疗、检查等信息,每月及时反馈到辖区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便于各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和完善居民健康档案。各基层医疗单位与牵头医院的健康管理中心联合开展好重点人群的慢病管理和效果评估。继续做好高血压、II型糖尿病免费服药工作,2017年完成国家慢病示范区创建工作。
(六)强化医疗服务监管
1.进一步开展临床路径管理工作。加强对实施临床路径管理病种的质量管理与控制,不断提高临床路径管理病例入径率和完成率,动态监测变异率。到2017年末,力争实施临床路径的病例数占同期出院病人总数比重≥70%,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不超过60%,门诊患者抗菌药处方比例不超过20%,急诊抗菌药物处方比例不超40%。抗菌药物使用强度控制在每百人天40DDDs(每百人每天的抗菌药物使用频度)以下。
2.建立健全指标监测体系,严格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坚持合理用药、合理使用耗材、合理检查,严格医疗费用控制管理,通过多种手段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2017年药占比≤30%;耗材占比:市医院≤9%、市中医院≤8%;检查、化验占比≤20%。医疗费用增幅≤8%。门诊、住院次均费用增幅低于2016年水平。百元医疗收入(不含药品收入)中消耗的卫生材料控制在20元以下。
3.加强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范临床抗菌药物应用行为,提升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水平;建立医疗质量安全预警和责任追究制度,严格执行《重大医疗过失和医疗事故报告制度》和做好医疗事故、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安全、临床用药安全信息报告、收集和分析工作,建立医疗质量安全告诫谈话制度。
三、工作保障
(一)加强领导,协调推进。深化医改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当前改革进入深水区和攻坚期,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树立大局意识,把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参与和支持医改,综合施策,形成合力,攻坚克难,不断健全工作机制,确保各项改革措施落实到位。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加大医改政策解读和正面宣传力度,及时解疑释惑,回应社会关切,积极引导群众合理预期和就医行为,增强人民群众和医务人员的信心,使全社会理解、支持改革,为深化改革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三)明确任务,加强督查。市医管会各成员单位要根据任务分工,负责研究制定相关配套政策文件和工作方案,提出可检验的成果形式和进度安排,并序时推进。市医管会各成员单位要加强沟通,及时协调解决试点推进中出现的问题,不断完善政策措施,形成工作合力。加大督促指导力度,对工作不力或进展缓慢的,强化督查和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