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是我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决战之年,为进一步深入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县卫计局决定自6月起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公共场所卫生整治百日攻坚行动。
6月15日,县卫计局召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公共场所卫生整治百日攻坚行动推进会,对整个行动作了部署和安排。
6月17日,县卫生监督所全体卫生监督员利用休息日集中对我县城区公共场所开展“拉网式”监督检查,百日攻坚整治阶段正式启动。
此次行动检查重点是公共场所的卫生许可证持证、公示,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公共用品用具消毒及各项卫生管理制度落实等情况。
检查发现,大部分公共场所能亮证经营,持证上岗,规范消毒,但仍有个别单位卫生许可证未按期进行复核、从业人员未取得健康证、消毒制度落实不到位等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卫生监督员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要求限期整改。
检查卫生许可证、健康证持证、公示情况
卫生监督员发放并指导业主登记《公共用具消毒记录本》
张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宣传资料
检查公共用具消毒设施设备
张贴卫生设施标识
目前,百日攻坚整治持续进行。下一步,县卫生监督所将针对排查出来的重点区域和薄弱单位,集中力量全力攻坚,力争通过整治,进一步提高辖区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水平,为我县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起到积极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