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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市第一医疗集团相关政策宣传(七)——参保患者在什么情况下,不需办理转诊手续可直接住院,医保报销时不受影响

[编       辑]    张   婕  

[责任编辑]     金晓玲

[出       品]    医院文化建设办公室

参保患者在什么情况下,不需办理转诊手续可直接住院,医保报销时不受影响?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患者突发疾病,经救治医生确认为急、危、重症的患者和特殊人群及特殊疾病患者可不需办理转诊手续直接就近、就急住院。

特殊人群:70岁以上老年人、0—3岁的婴幼儿、重度残疾人、孕产妇等,可以按照“就近、就急”的原则,自主选择定点医疗机构诊治。

选择中(藏)医医疗机构诊治的参保患者可直接选择一、二级中(藏)医医疗机构就近就诊,因病情需要转往三级医院的患者,通过二级医院按转诊基本程序转往三级医院救治。

特殊疾病:根据医疗机构等级业务范围或专科业务能力,重性精神疾病、眼科、儿科、残疾康复、血液类等特殊疾病患者可就近选择一、二、三级定点医院住院救治。患者因某一种疾病经住院治疗,办理出院手续后(如癌症放化疗、骨折需拆除钢板等)同一种疾病需再次住院治疗、复查等,患者可直接选择原就治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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