秉持精准这一根本尺度,围绕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在精准施策上出实招,在精准推进上下实功,在精准落地上求实效。一是把好精准识别“入口关”和“退出关”。充分运用全省健康扶贫信息系统和大数据手段,核实核准今年新进入、去年已救治未脱贫、去年未救治未脱贫三个类型患病贫困人口信息,符合条件的要全部纳入、一个不落,救治任务完成的要及时销号,确保数据和信息真实、准确、可信。二是把好精准施策“过程关”。全面梳理患病贫困人口需求,把综合施策、精准发力贯穿于健康扶贫全过程。加强“痕迹管理”,实现健康随访、临床治疗、费用补偿的完整收集和归档备查。对于已销号脱贫的贫困患者,继续落实好“八个一”工程,脱贫不脱策,提高脱贫的稳定性和持续性。特别是对贫困老年患者,有针对性的提供居家、社区或机构等不同形式的医养结合服务模式,保障其治疗期住院、康复期护理、稳定期生活照料、临终关怀等健康养老服务需求。三是把好精准评估“考核关”。继续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对各市健康扶贫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综合评估考核,确保考核结果准确可信。
前期,省卫生计生委已经会同省扶贫办等部门出台文件,由省扶贫资金出资,按人均筹资不低于100元的标准,为全省所有贫困人口购买医疗商业补充保险,对贫困人口所有住院医疗费用,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补偿后,医疗商业补充保险再给予第三次补偿,一个医疗年度内的医疗商业补充保险封顶线不低于30万元。相信通过这一政策的全面实施,将极大地缓解患病贫困人口的经济负担。为做好这项工作,省卫生计生委与省扶贫办、省人社厅等部门,联合制发了《关于定点医疗机构全面落实贫困人口医疗商业补充保险工作的通知》,对加强支付结算衔接、规范定点医疗机构服务管理等提出了明确要求。同时,省民政厅、省人社厅也结合部门职责,出台了针对贫困患病人口的保障措施,总体目标是让患病贫困人口年度累计负担的住院费用不超过总费用的10%。下一步,我们还要进一步引导各级各单位认真学习领会、用足用好这些政策,特别是尽快在定点医疗机构设立综合服务窗口,推动实现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商业补充保险和医疗救助等政策“一站式”信息对接、即时结算,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确保以上政策平稳有序衔接落地,为贫困患者释放最大政策红利。
近日,省卫生计生委、省扶贫办等6部门联合印发了《健康扶贫“三个一批”行动计划》,就切实做好农村贫困人口大病和慢病分类分批救治工作做出了安排。一是实施大病集中救治一批。今年我省将大病集中救治的范围由去年的37种扩大到93种,实现所有常见病种的全覆盖,需要救治的患病贫困人口共计14.7万人。按照“三确定两加强”的原则(确定定点医院、确定诊疗方案、确定单病种付费标准,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加强责任落实),分病种、分批次完成集中救治任务。二是实施慢病签约服务管理一批。目前,我省患慢病的贫困人口共计6.1万人。我们将在全面落实“八个一”工程签约医生的基础上,进一步制定有针对性的健康管理方案,依据病情采取个性化、精准化的健康管理,努力提供更好的公共卫生、健康咨询和中医干预等服务。三是实施重病兜底保障一批。对患有重病、医疗费用负担比较重的贫困人口,通过实施医保倾斜政策、医疗商业补充保险、医疗救助等综合性措施,尽最大努力实现少花钱、看好病。对于已救治脱贫的患病贫困人口,定期开展“回头看”行动,坚决避免再次因病返贫。
充分发挥省级公立医疗机构带头引领作用,以“健康助力奔小康”健康扶贫系列公益活动为载体,重点选择儿童先心病、尘肺病、唇腭裂、皮肤黑色素瘤等疾病进行专项救治,不断提升患病贫困人口受益水平。引导各市紧扣健康扶贫工作主题,充分调动医疗卫生机构、社会组织、爱心企业以及个人参与健康扶贫事业的积极性,广泛开展群众受益度高、社会反应良好的“健康助力奔小康”主题活动。
近期,省卫生计生委、省扶贫办正在组织遴选部分健康扶贫工作基础好、任务重的县,开展健康扶贫工程示范县创建活动。力争通过示范县创建,在组织领导、工作机制、政策措施、任务落实等方面,推出一批可推广、可复制的先进典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为全省提供基本路径和可供借鉴的样板。与此同时,我们还要更好地引导青岛、东营、淄博、威海等农村贫困人口较少且健康扶贫进度较快的地区,率先谋划探索建立统筹解决城乡贫困人口健康扶贫工作的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