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卫生计生委发布《突发事件卫生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要求加强预案信息化建设,鼓励在卫生应急指挥系统加入预案模块,提高预案的可视化和可及性。
预案要实施电子化管理
《办法》称,卫生应急预案主要包括专项预案、部门预案、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预案。专项预案是为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针对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等重要专项工作而预先制订的工作方案;部门预案是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根据专项预案和部门职责预先制订的工作方案,主要包括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控、突发中毒事件卫生应急处置,以及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社会安全事件紧急医学救援和灾后卫生防疫等预案;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预案是为应对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预先制订的工作方案。据介绍,以往的应急预案往往是以纸质形式留存,在突发事件发生时不便快速传递。针对这一问题,此次发布的《办法》要求加强预案信息化建设,即对预案实施电子化管理。不同层级预案应各有侧重
《办法》要求,国家层面专项和部门预案侧重明确突发事件卫生应急处置原则、组织指挥机制、预警级别和事件分级标准等;省级专项和部门预案侧重明确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分级响应及响应行动、队伍物资保障及调动程序等;市县级专项和部门预案侧重明确风险评估、监测预警、应急处置措施等内容;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预案侧重明确卫生应急响应责任人、卫生应急队伍组成、处置流程、信息报告和先期处置特点。鼓励毗邻的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共同制订区域性突发事件卫生应急预案。
应急预案至少每3年应急演练1次
《办法》要求,卫生应急预案编制部门和单位应当将卫生应急预案培训列入年度卫生应急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通过编发培训材料、举办培训班、开展工作研讨等方式,对卫生应急预案相关管理人员和专业人员进行培训。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将卫生应急预案演练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专项、部门卫生应急预案至少每3年进行一次应急演练。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定期组织开展或参与卫生应急预案演练。
对公开发布的卫生应急预案,预案编制部门和单位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卫生应急预案的宣传教育,普及突发事件预防、应对、自救互救知识,提高公众的突发事件卫生应急知识水平和处置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