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9日,我院召开新技术、新项目管理委员会第二次工作会议。委员会主任委员、副院长戈小虎,副主任委员、副院长陆晨,各申请科室负责人,规划财务部及相关人员参会。会议由医务部副主任古丽尼汗·买买提伊力主持。
新技术、新项目是指在医疗过程中,自主创新或引进的并取得了一定效果、在我院首次应用于临床诊断、治疗及护理等方面的技术,具有科学性、先进性、有效性、安全性、创新性、效益性,易于推广应用等特点。医务部针对各科室申报的新技术、新项目每季度定期组织新技术、新项目管理委员会专家进行审查,审查内容主要包括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诊疗操作常规,是否具有科学性、先进性、安全性、可行性和效益性,所使用的医疗仪器和药品资质证件是否齐全,参与成员的专业、职务、职称、相关研究业绩、分工及职责能否满足开展需要等诸多方面。
本次会议听取了新技术、新项目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第二季度工作简要汇报。随后,委员会专家组审议13个临床、医技科室提出的17项新技术、新项目申请,涵盖内科、外科、妇产、小儿、麻醉、检验、影像、输血等多个专业。经申请科室幻灯汇报、专家组质疑、集体讨论、无记名投票等环节后,其中15项予以通过、1项暂缓通过、1项不通过。
戈小虎副院长总结发言,目前我院新技术、新项目的审核工作逐渐步入正轨,各临床、医技科室要提高认识、积极配合,实现诊疗技术的规范化管理,切实维护患者的利益,保障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
文/医务部 路阳 编辑/高晶
排版/巴亚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