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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医院】《晋城市市级公立医院医药价格综合改革实施意见》解读

        根据《晋城市市级公立医院医药价格综合改革实施意见》,自2017年7月1日零时起,我院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下同),执行新的医疗服务价格。


1、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目标是什么?

全面取消公立医院药品加成,破除医药补偿机制,按照“腾空间、调结构、保衔接”的基本思路逐步理顺医疗服务价格。积极稳妥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在确保医疗机构良好运行、医保基金可承受、群众负担总体不增加的前提下,按照在“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要求,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有效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逐步形成合理的医疗服务价格体系。

2、什么是以药补医?

以药补医机制是我国对公立医疗机构的一项经济补偿机制,主要是公立医疗机构用药实行15%的药品加成政策,即公立医疗机构的药品销售价是在其实际购进价的基础上,增加了15%的药品加成费用,用于补偿医疗机构运行成本,促进卫生事业发展。

3、为什么要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

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有利于遏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有利于缓解群众医药费用的负担。取消以药补医机制,有助于医疗机构主动控制和合理使用药品,减少“多开药、开贵药”等现象。广大医务人员希望能够通过改变体制机制,建立科学补偿机制,通过辛勤的劳动和无私的奉献获得合法的、有尊严的收入,体现劳动价值。

4、取消药品加成后,城市公立医院减少的合理收入如何补偿?

城市公立医院全面取消药品加成,医院因此减少的合理收入,通过财政补偿20%,价格调整补偿75%,医院加强内部管理消化5%的比例予以补偿。以原物价局、卫生厅规定的现行价格为基础,按照财务分类,提高诊查费、治疗费(含中医)、护理费、手术费、床位费五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费价格。

5、取消药品加成后,老百姓怎么进行医保报销?在医保报销流程上会不会有变化?

参保人员就医报销流程不变。

6、取消药品加成后对群众费用负担会有什么影响?

根据静态测算,取消药品加成后,通过有升有降的结构调整,医疗费用总量保持基本平衡,患者总体费用负担没有增加。但就患者个体而言,因每位患者在就诊疾病、治疗方案、治疗周期等方面存在个性差异,会有不同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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