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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近日从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今年四五月间,通化仁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熊胆胶囊”等7家企业在媒体上发布虚假违法广告,情节严重,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规定暂停这7家企业相关产品在重庆辖区内销售。
除“××熊胆胶囊”外,其余6则虚假违法广告产品分别为:海南回元堂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回元口服液”、辽宁上药好护士药业(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肾片”、哈尔滨市吉大医疗器械厂生产的“××腰腿痛磁疗贴”、陕西仁康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活血止痛贴”、湖北天夏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生产的保健品“××牌硒片”、甘肃阿尔康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和石家庄荣立药物研究所生产的保健品“×××牌a-亚麻酸清脂软胶囊”。
这些虚假违法广告的共同特点是:任意扩大或夸大其产品适应征范围,利用医疗机构、专家名义为产品功效作证明,含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或保证的内容等。
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各区县监管部门在辖区内暂停销售上述产品,并加强对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广告的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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