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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大动作!广东医改年度最强音全面奏响,就医、买药、医保等将这么变,件件关乎你钱包!


时光踏进了7月,一系列利民政策的实施让不少群众拍手叫好。

广东医改也是备受瞩目啊!

不知道大家是否还记得,【重磅福利】广东人注意!7月1日起,看病这项费用全面取消!还有诊查费、床位费将这样收…

情况到底怎么样啦?那今天就跟小编一起来看看!

来源:健康广东、广东省卫生计生委官网、广东发布、广州市人民政府官网、南方日报、健康惠州、健康佛山、健康揭阳、汕头日报、梅州日报、河源日报、汕尾电视台、湛江日报、西江日报



1


时间定了!


我省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时间表确定。7月15日,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将全面推开。本轮启动改革的地区,包括广州、佛山和粤东西北地区共14个地市,改革范围包括各级各类公立医院,中央、军队、武警、省属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举办的公立医院同步参加属地改革。


4月

1日

韶关市已启动;


7月

1日

汕头、佛山、湛江等3个市已启动;


7月

8日

梅州、汕尾、潮州、揭阳等4个市已启动;


7月

15日

广州、河源、阳江、茂名、清远、云浮等6个市将启动。


2


实现全覆盖


此前,我省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已实现全覆盖

截至2014年底,58个县159家县级公立医院全部参加,比国家要求提前一年实现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全覆盖。

从2012年起至去年12月底,我省有深圳、珠海、惠州、东莞、中山、江门、肇庆等7个国家联系试点城市已先后开展了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共153家城市公立医院参加。

这意味着到7月15日,全省770家公立医院全部参加改革,实现所有公立医院改革全覆盖。


小编为大家送上全省各地医改的最新情况报道:



广州:

日前,广州市发改委草拟了《广州地区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提出将于今年7月15日起全面取消药品加成、启动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并公布了调价方案——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要求,调整项目3568项,总体调价幅度7.7%。 

来源:广州市人民政府官网


惠州:

2017年6月20日零时起,在惠州城市公立医院(市及区属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实施取消药品加成政策二次补偿方案,是对公立医院合理收入实行结构性调整,总体上不会增加群众负担,理论上患者总体支出减少20%。

来源:健康惠州



佛山

佛山全市所有公立医疗机构,7月1日起全部取消药品(中药饮片除外)和医用耗材加成,实施新的基本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收费。佛山市各大医院也相继调整了相关流程和费用,大部分医院都挂号时都要出示身份证和社保卡。

来源:健康佛山


汕头:

7月1日零时起,汕头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正式落地,全市32家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同步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包括先期改革的南澳县人民医院和市三医院,也一并按照新的方案,再次调整服务价格。

医技诊疗费用明显下降,CT检查费用下调10%,核磁共振检查费用下调12%,核医学类检查费用下调5%或10%。检验类检查费用也下调了4%;体现医务人员专业技术难度和水平的部分项目费用上调,如诊查费、手术费、护理费、病理检查费、中医诊疗费等。

门诊挂号费并入诊查费中一并收取,不再单独收取挂号费,其中普通门诊诊查费从3元调高到8元,副主任医师门诊、主任医师门诊、名专家门诊的诊查费分别从6元、8元、50元调高到20元、30元、80元。

来源:汕头日报


河源:

河源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三次会议通过了《河源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实施方案》,按照省统一部署,于今年7月全面启动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来源:河源日报


汕尾:

从7月1日起,汕尾市公立医疗机构全面取消药品加成,全市列入医改范围内的公立医疗机构共有七家。

来源:汕尾电视台


湛江:

7月1日零时起,湛江市29间公立医院全部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医疗服务价格同步进行调整,公立医疗机构彻底告别“以药补医”的时代。湛江各大医院“总动员”为市民宣讲。

来源:湛江日报


揭阳:

7月8日零时开始对揭阳市辖区内12家城市公立医疗机构全面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本次服务价格调整项目有3178项,其中:提高服务价格项目2098项目,降低服务价格的有1080项目,主要是提高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动价值的医疗技术服务价格。

来源:健康揭阳


梅州:

7月8日起,梅州市公立医院将实施调整后的医疗服务价格。凡参加梅州市基本医疗保险的患者可按医保政策报销部分门诊诊查费,就诊时须出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确认身份,以免影响报销。

来源:梅州日报


肇庆:

肇庆市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7月8日零时起新增一批公立医疗单位纳入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范围,共有36间公立医院纳入综合改革范围,实现了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全覆盖。实行统一取消挂号费、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等措施。

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修订,对医疗服务价格总体没有影响,个别调整也只是价格的平移,不会增加患者的负担。

来源:西江日报


3

群众负担总体不增


本次改革的重点是通过医疗价格和收费项目调整,推进利益机制转变,构建公益性导向更加明确的运行新机制。技术劳务价值将得到更好体现。本轮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强调将取消药品加成的空间,主要平移到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项目上去。挂号费项目并入门诊诊查费项目,降低药品、医用耗材和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和检验等价格,重点提高诊疗、手术、康复、护理、中医等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项目价格。

医院的实际情况千差万别。省医改办指出,我省的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强调统筹兼顾、精准施策。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原则上实行“同城同价”,对于极个别实际补偿比例与政策要求差距较大的医院实行“一院一策”。在财政补偿方面,提出“定额+差异化”补偿方法,在总量控制内按占比分配和补偿。调价与财政补偿措施协同,较好地避免出现不同类型医院之间补偿水平悬殊。

省医改办介绍,改革强调总体上不增加群众负担。医保报销政策与价格政策同步实施。各地将调整后的门诊诊查费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实行医保定额付费或按人头付费。本轮改革属总量控制、结构调整,调整前后费用水平基本保持平衡,总体上不增加群众就医负担。



就个体而言,每位患者在医疗方案、服务需求等方面存在个性化差异,每次就医花费会有不同。但从总体上讲,医药费用水平会趋于稳定和合理。



另一方面,省人民政府网挂出了《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共提出了55项医改重点工作任务。


下面就让广卫君带大家一起来继续划重点!


1

强基层补短板

用好健康“守门人”


《通知》中推动落实的重点工作的第一条,就是要“加快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并明确从老年人、孕产妇、儿童、残疾人等人群以及慢性疾病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等入手,2017年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30%,重点人群达到60%,把所有贫困人口纳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范围。《通知》还指出,要制定分级诊疗常见病的入、出院标准和转诊指征、规范和流程,扩大基层首诊病种范围。


全面启动多种形式的医联体建设试点被强调。《通知》还指出,在有条件的城市推广深圳罗湖医院集团模式的紧密型医联体。即以基层为重点、以健康为中心、以医保基金总额管理、结余奖励为核心的模式。这样一来,政府更多地把钱投进社康,做强居民身边的健康服务,让老百姓少生病、少住院、看好病、没负担,由保“医疗”到保“健康”。而在粤东西北地区以及惠州、江门、肇庆等15个地级市,《通知》明确提出将开展医联体试点工作。


为了进一步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齐补“短板”,《通知》明确,45家中心卫生院升级建设要在2017年底前全部开工,同时,全面完成乡镇卫生院改造任务,推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站标准化建设。


强基层,人才是关键。《通知》指出,将新招收4200名住院医师和1080名全科(助理)医生参加规范化培训,农村卫生人才订单定向招生规模扩大到1000名,实施产科、儿科医生转岗培训项目,并为粤东西北地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增设全科医生特设岗位。

2

药品加成全取消

同步实施医疗服务价格调整


7月来临,根据此前广东制定的时间表,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号角”也吹响了。


根据《通知》,广东所有公立医院都要在7月前全部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同步实施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同时,扩大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示范范围,全省至少建设一个国家级示范县。


对于“药占比”,《通知》明确,2017年深圳、珠海、惠州、东莞、中山、江门、肇庆7市公立医院药占比(不含中药饮片)总体降到30%左右,百元医疗收入(不含药品收入)中消耗的卫生材料降到20元以下。关于控费,《通知》指出,全省公立医院医疗费用平均增长幅度控制在10%以下,并适时公布各市主要监测指标排序情况。 


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是系统工程。《通知》明确,要推进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至少选择3个市开展试点,初步建立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协调、相互制衡、相互促进的管理体制和治理机制。


3

组建省医保基金管理中心

推按病种收费


要推进医改,必须让医疗、医药、医保“三医”联动起来。《通知》明确提出要改革医保管理体制,组建省医保基金管理中心。鼓励有条件的地级以上市开展设立医保基金管理中心试点。在珠海、中山、东莞等3个市开展医保基金管理体制机制改革试点。同时,要落实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由每人每年420元提高到450元的政策,同步提高个人缴费标准。  


《通知》还指出,要推进按病种收费工作,2017年年底前所有城市实行按病种收费的病种不少于100个。


所谓按病种收费,就是医疗机构在提供医疗服务过程中,以病种为计价单位向患者收取费用,收费标准包含患者从诊疗入院到按病种规范治疗出院所发生的诊断、治疗、手术、麻醉、护理、床位、药品及医疗耗材等各项费用。通过这一方式,可进一步规范医疗行为,控制医疗费用的不合理上涨,减轻患者负担。


4

全面实行“两票制”

建立健全短缺药品监测体系


《通知》明确,2017年年底前,在全省所有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实行“两票制”。“两票制”指药品从药厂卖到一级经销商开一次发票,经销商卖到医院再开一次发票,以“两票”替代目前常见的七票、八票,减少流通环节的层层盘剥。


广东未来越来越好

群众负担越来越少

同意的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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