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
9月1日起
赣州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正式启动
全市15家医院全部取消药品加成!
以后看病又省钱了!
此次改革的有哪些医院?
到底能省哪些钱?
快跟小编一起来看!
一、赣州市直公立医院(7所)
赣州市人民医院
赣州市中医院
赣州市妇幼保健院
赣州市第三人民医院
赣州市第五人民医院
赣州市肿瘤医院
赣州市皮肤病医院
二、章贡区属公立医院(2所)
赣州市立医院
章贡区妇幼保健院
三、南康区属公立医院(4所)
南康区第一人民医院
南康区中医院
南康区妇幼保健院
南康区第二人民医院
四、纳入属地综合改革的省属公立医院(2所)
赣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赣南医学院第三附属医院
9月1日起,赣州市所有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公立医院补偿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政府补助三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两个渠道。
根据《方案》,各公立医院要对价格高、用量大、辅助性、营养性药品以及抗菌等重点监控药物在官网、院务公开栏等公开使用情况,医务人员个人薪酬不得与医院的药品、耗材、检查、化验等业务收入挂钩,患者可自主选择在医院门诊药房或凭处方到零售药店购药。
赣州将加快实行以按病种付费为主,按人头付费、按床日付费、总额预付等复合型付费方式,减少按项目付费。逐步扩大纳入医保支付的日间手术术种和实施机构范围,取消治疗性药品的自付比例,提高辅助性药品的自付比例。
政府将设立公立医院改革发展专项资金,公立医疗机构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建立以成本和收入结构变化为基础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调整后的医疗服务收费,城乡居民和城镇职工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今后,赣州将对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建立违法违纪“黑名单”制度,对进入“黑名单”的机构和人员实行一定期限的行业准入禁止,并向社会公示,同时医保基金可拒绝支付货款,取消与其定点协议。
严厉打击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挂靠经营、租借证照、销售假劣药品、商业贿赂以及伪造、虚开发票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格实施医药购销领域不良记录管理和市场清退制度,开展跟踪监控、超常预警,规范医务人员诊疗行为,促进医疗质量持续改进。
根据《方案》,赣州将建设医保在线监控审核系统,实现对医务人员诊疗行为的实时监管。
《方案》实施后,城市公立医院改革工作将纳入政府绩效考核,同时建立改革推进情况定期通报制度,对改革进展滞后的部门和单位及时通报并按规定程序实行问责。
来源:客家新闻网
编辑:谢建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