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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未平一波又起,处方又惹大事情了!
前一段时间,连锁药店刚推送一篇文章“处方惹事了!这6点药店要特别注意……”(点击蓝色字体即可阅读)。近日,北京市就被曝出一起药店销售处方药被罚,原因竟然是这样的……
众所周知,被查、被罚、被暗访等一些报道重点都离不开处方药销售,无方销售处方药已是监管药店售药的重中之重。由于无方销售屡禁不止,6月底国家食药总局出台文件,要求各地严格查处违规销售处方药等一系列的重点问题。
现今,处方问题已是药监部门监管的“眼中钉,肉中刺”,成为首当其中的监管重任,违规销售必将重罚。同时,处方问题也是记者暗访、群众监督(多地已出举报奖励机制,最高50万)的重点,一不小心就会中招。
扫码预售处方药385单
记者近日从市食药监局获悉,该局接到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移送的《案件线索移送书》,有举报人反映某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
接报后,市食药监局执法人员于2017年4月17日对该药房开展了现场检查。该药房相关负责人现场提供了《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资格证书》等资质证明文件,并对处方药销售的流程进行了现场演示。
“包括网上展示、线上预约、处方上传、药师审核、药品配送等环节进行了现场演示。”市食药监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该药房相关负责人线上展示了预约的处方药有两种付款方式,货到付款和扫码预付。其中,选择扫码预付时,客户扫描二维码进行预付后,该预付款进入第三方平台暂存,客户签收后,该款项打入当事人账户。
限期改正并罚款29000元
经查,该公司于2016年10月开始通过扫码预付的方式通过互联网销售处方药,2016年10月1日至2017年4月20日通过扫码预付共销售处方药385单,总计45815元。
该行为违反了《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市食药监局已对其进行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29000元。
据介绍,处方药指的是凭处方才能购买的药物,包装盒上有“RX”标识,用药方法和时间都有特殊要求。按照我国《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规定,处方药是必须凭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处方才可调配、购买和使用的药品。当下,由于网购的普及和物流日趋完善,互联网医药正成为新的消费形态。然而,根据有关方面的规定,目前所有网上药店都没有销售处方药的资格,网上药店只能销售非处方药、保健品、计生用品。
根据《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不得采用邮售、互联网交易等方式直接向公众销售处方药。”
而被举报的某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则违反了这一规定。依据《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一条、医疗机构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以邮售、互联网交易等方式直接向公众销售处方药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销售药品货值金额二倍以下的罚款,但是最高不超过三万元。”
据此,市食药监局对该药房进行了以下行政处理和处:
1、责令限期改正;
2、给予警告;
3、处以罚款29000元。
据悉,目前当事人已缴纳罚款,并改正上述违法行为。
市食药监局工作人员表示,现在网络交易已经非常普遍,通过网上销售药品也屡见不鲜,国家应当尽快出台互联网药品交易管理法规,以规范当前的互联网药品交易行为。
来源:连锁药店整理自大众网、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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