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环追
南都昨日曝光披露市民在男科医院遭遇各种套路被坑,也引起不少读者、网友共鸣。有律师表示,以“美女”引诱当事人前往医院就诊的行为涉嫌网络“医托”,最高可以诈骗罪论处,但需充分证据查实。对于男科医院乱象,社会上始终存在“希望相关部门严查”的呼声,但也有业内人士坦言,尽管现行法规不断完善,但仍有部分医院打擦边球,建立长效健全的监管机制并充分落实势在必行。
律师说法
广东盛唐律师事务所丁龙律师:
涉事医院疑似利用“美女”充当医托
广东盛唐律师事务所丁龙律师对此表示,从报道内容来看,涉事医院疑似存在利用“美女”充当医托,引诱当事人前往指定医院治疗,治疗过程中虚构或夸大病情的违法违规现象。
检查治疗后应保留单据
他介绍,2016年4月21日,卫计委、工商和公安等部门就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集中整治“号贩子”和“网络医托”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对网络医托依法进行打击。丁律师认为,就涉嫌网络医托问题,如果医院和医托相互串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而虚构病情、欺骗当事人进行高额治疗,数额较大的,可依据刑法的规定按诈骗罪处罚相关当事方。
那么,普通市民平时应该如何鉴别这些“套路”、防止上当受骗呢?丁律师表示,“最安全的方法就是选择公立医院进行治疗”。如果选择私立医院,应该多方面打听信息,以便认准口碑较好的正规医院,切忌过度依赖网络上自我标榜的“专业医院”。
另外丁律师建议,市民在接受检查、治疗之后,如果发现疑似被“套路”、被虚假或过度治疗的情况,应保留好相关的票据、付款凭证、病历本和处方单等,向卫生监督主管部门进行投诉。
执法力度往往大打折扣
男科医院,以及妇科、美容整形医院的相关案例,为什么直到现在仍然乱象频发、无法杜绝?是立法、监管方面存有不足呢,还是取证、维权成本过高?丁律师说,“我认为取证困难和监管不足两者共同导致乱象频发。”他表示,关于取证问题,涉及医托身份的查实,而且治疗究竟是“过度”还是“适度”,也需要一个评判标准来认定。此外,监管部门人力物力不足,也在一定程度上导致无法及时查处。“即便有主管部门介入了,最终都很可能通过退部分医疗费的方式,医患双方和解结案了”,无从再深入追究,执法力度也大打折扣。
网友讲述
收费高、不透明最遭诟病
●做个包皮手术前后花费近万元
记者在昆仑医院的暗访体验昨日见报后,又有多位市民报料表示,自己也有在昆仑医院就诊、最后被坑的经历。
一位张先生告诉南都记者,自己居住在西乡一带,通过网络搜索找到了昆仑医院。他表示,自己当时确实患有部分炎症,检查过后,在医生建议下也同意接受包皮手术。张先生选择了1280元的激光手术,他表示,手术开始之前,两名医生还和自己聊天、拉家常,但手术做到一半时,医生表示发现张先生有“神经断裂”,推荐做一个“生物膜”修复神经,价格分为3800元、4600元两档。
张先生说,自己当时身不由己在手术台上签了字。而后,医生又表示自己有“睾丸积液”,最好手术取出,自己这才意识到可能受骗了。见状,张先生便谎称“没钱了”,而医生又表示医院有一个“贷款”项目,患者可以按期付款,但张先生立马拒绝。
手术后,张先生按照医生建议接受了“太空舱物理治疗”,“好像是红外线照射,说是排出毒素、治疗炎症的”,前后各项支出接近一万元。张先生认为,医院对诊疗项目自主定价没有问题,但应该建立在与患者充分沟通之上,让患者自愿选择,而不是等患者已经躺在手术台上、刀子动到一半了,才开始介绍治疗方案和价格。但有关张先生的以上叙述,南都记者目前暂未再次向昆仑医院核实。
●微信上的“女护士”都是男性在冒充
另外,也有不少网友在南都新闻链接下发表评论,讲述自己在别处的被坑经历。有人表示:“深圳的调频广播里,经常听到各类这种医院的广告,满满的都是骗人的套路!”
一名网友留言称,“我也让坑过,只是借口不一样,说什么包皮过长,一起下来花了6000多元”,希望有关部门严查;有网友则称,某男科医院还上过几次电视,但实为“骗子医院”,“女护士”的微信实际都是男性在冒充,“键盘手天天在微信雷达加好友,被识破了还骂人”。
一名网友介绍,深圳福永汽车站附近的某男科医院“收费很厉害”,而且各项治疗一环套一环。该网友称,当时自己体检结果一出来,医生就说“哪里哪里有问题,要早点做手术”,而“做手术的时候,这个问题解决了,接下又来个问题,又要几百元”,如此反复多个回合,“去一次就搞了三四千元”。
而且,从网友的讲述来看,由于信息不对称而被医疗机构“宰”的遭遇,也不限于男科医院,还包括整形美容等专科医院和门诊。
(图文无关)
监管思路
卫生系统人士:
目前最重要的监管手段是积分制
近些年,深圳逐步降低社会办医的门槛,并给予相关政策的扶持。从《关于鼓励社会资本举办三级医院的若干规定》到《关于印发深圳市推动社会办医加快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数年间,深圳市内社会医疗机构已在全市占据较大的比重。
同时,为积极推动社会办医工作,深圳还采取措施简政放权,建立社会办医的行政审批快速通道。深圳目前已形成多元化的社会办医格局,一方面可以满足群众多层次医疗服务的需求,但在另一方面也因不少民营医疗机构水平、资质等良莠不齐,而遭到群众的诟病。
监管原则:全程覆盖 建退出机制
此前有专家即指出,社会办医在得以迅速发展的同时,也存在不少问题。像虚假诊断、小病大治、收费高企等等。而与此同时,相关部门在监管上却有些滞后,跟不上社会办医扩展的步伐。由于医疗卫生行业的特点和复杂性,监管必须全程覆盖,从投资者资质、利润流向、区域卫生规划、质量安全等方面进行全方位监管,建立退出机制。
国家发改委新闻发言人孟玮在6月份举行的一次新闻发布会上回应“社会办医”问题时表示,“社会上有怕遇上‘黑诊所’而对社会办医发展存在担心和顾虑的声音。我们考虑,要使社会办医走上健康发展的轨道,必须按照‘严格监管、有序发展’的原则,坚持监管与自律并重”。
孟玮随后还阐明了具体监管思路:一是要完善标准体系。健全医疗机构评审评价体系。二是要加强全行业监管。逐步将所有医疗机构接入全民健康信息化平台,实现信息共享、统一监管。严厉打击非法行医、医疗欺诈等。三是要强化诚信自律。
执法难点:相关纠纷法理上难坐实
深圳本地一名卫生系统人士透露,实际上,早些年不少民营医院确实存在诸如虚假宣传,过度医疗等问题,但相关纠纷在法理上很难坐实,执法人员也很难取证,“比如一个患者到一家医院治疗被查出问题,但去另一家医院检查没问题,这个就不是法理上的判断,有很多可能性,比如当值医生检查错了。”
其介绍,由于执法人员并非专业的医疗专家,遇到疑似过度医疗这些问题,执法人员往往需要现场取证然后交由医疗专家委员会进行评判,“这个才是法理上的认定,看专家委员会怎么去评判,然后执法人员才能定性查处。”
龙岗卫监一名基层执法负责人介绍,往往卫监部门遇到群众举报后,会去涉事医院或机构调查,首先是调查相关资质,是否有相应的证件,然后是检查经营范 围 ,“看看是否会超范围经营。”其表示,目前接到最多的举报是医疗纠纷,“这个就是过度医疗或者没病查出病,最终还是要看专家进行鉴定。”
创新举措:医疗条例提供执法抓手
今年元旦,《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正式施行,“条例”将深圳医改的很多做法以法律的形式加以固化,并提出一系列创新举措,比如规定医疗机构和医师实行累积计分制度、加入市医师协会开展行业自律,要求医疗机构向患者公开全部病历等。
上述卫生系统人士介绍,目前最重要的监管手段是积分制度,“比如对每家医疗机构进行评分,然后再加分减分,将各医院或机构统筹地管理起来。”其表示,在《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未施行前,很多民营医院的乱象无法诉诸法律,不能定性,“条例出来后给执法人员提供了抓手,方方面面都有法可依。”
此外,其表示,现行法规也有不完善的地方,导致不少民营医疗机构打擦边球,“这块的话就需要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同时加大监管力度,建立长效的监管机制”。
01、02版 采写:南都记者 邵枫 刘晨
来源: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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