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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各位家长请注意,儿童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自9月1日起将作出调整

通知!通知!

为贯彻落实上级要求

促进儿童医疗卫生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我院儿童医疗服务项目价格

即将作出调整

该调整自2017年9月1日开始执行

望广大群众相互告知

现将调整内容通知如下:

1


调整儿科门诊、住院诊查费。


县级以上儿童医院和其他公立医疗机构儿科诊查费门诊加收10元/次、住院加收10元/日。


注:只管科室,不管年龄(只要是儿科的门诊和住院,不管儿童年龄几岁,都要加收门诊10元/次、住院10元/日)。

2


综合医疗服务类中的“一般检查治疗项目”,临床诊疗类中的“有创活检和探查项目”、“临床手术类项目”,“部分中医及民族医诊疗类项目”,6周岁及以下儿童在原价格上加收25%。


注:只管年龄,不管科室(只要是上述几个项目且是6周岁及以下儿童,不管涉及什么科室,都要在原价格上加收25%)。

3


调整后的儿童医疗服务价格按“四舍五入”法,单价20元(含)以下的保留到角,单价20元以上的保留到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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