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相关数据的通 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社会保险政策规定及各级统计部门发布的相关数据,经研究决定,从2017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止,我市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启用以下数据,具体如下:
一、从2017年7月1日起至2018年6月30日止启用运城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运城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数据;2016年运城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49912元;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3616元;运城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5636元。
二、2017年7月1日后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待遇的计发,涉及使用上述数据的,按新启用的数据执行。
河津市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2017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