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邡市卫计局以实施健康扶贫“五大行动”为抓手,大力实施贫困人群医疗救助扶持行动、公共卫生保障行动、医疗能力提升行动、人才培植行动和计划生育关爱行动,深入推进健康扶贫工作,切实保障我市贫困户基本医疗达标,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那与健康扶贫有关的惠民政策有哪些呢?
我局印制了健康扶贫宣传手册和资料
请接着往下看哦......
贫困人口的医疗救助扶持
1、对贫困人口免费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费用: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的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部门按各统筹地区制定的最低档次缴费标准给予全额代缴。
2、对所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由户口所在地的乡镇(中心)卫生院统一建立健康档案,并及时更新和单独保存。
3、贫困人口住院实行“先诊疗后结算”和“一站式”服务:建档立卡贫困户生病后需(住院、慢病门诊)治疗,首先到当地卫生院“什邡市贫困人口看病就医综合窗口”出示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并提供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经挂号窗口识别身份后,即办理入院手续和门诊治疗手续,病人不需缴纳起付费用或保证金等任何费用,出院后按政策进行结算。
4、贫困患者县域内住院和慢性病门诊维持治疗可享受的补偿政策:建档立卡贫困患者在本市区域内住院和慢性病门诊维持治疗费用个人负担部分不超过费用总额的10%,其余90%(住院)由基本医保、大病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倾斜支付、卫生扶贫救助基金实施救助。
5、我市健康扶贫定点医疗机构有:市内15家镇(中心)卫生院和皂角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民医院、第二医院、中医医院、妇幼保健院。
6、贫困患者慢性病门诊维持治疗定点管理是指:患慢性病需要门诊维持治疗的建档立卡贫困患者应在户籍地的镇(中心)卫生院诊疗,其中精神疾病患者应在什邡精神病医院诊疗。
7、贫困人口就医实行分级诊疗的原则是:“首诊在基层,大病到医院,康复回基层”的原则。
8、贫困患者的首诊医疗机构有: 市内15家镇(中心)卫生院和皂角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9、贫困人口患病在乡镇卫生院的转诊流程是:经主治医师申请,分管副院长(副主任)和院长(主任)审核后,可转往我市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即:人民医院、第二医院、中医医院、妇幼保健院。各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在接诊贫困人口时,不具备救治能力和条件的,将严格按照与上级医疗机构签署的转诊协议,审批后向上级医疗机构转诊。
10、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涉及的疾病有:食管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终末期肾病、儿童白血病和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等大病。
11、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的方式和定点医疗机构是:通过定点医院救治的方式进行。我市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的定点医院是什邡市人民医院,德阳市、四川省设立有后备定点医院。
贫困人口的公共卫生保障
12、对贫困人口实行医疗扶持 “十免四补助”政策,其中涉及我市的九项免费项目是:
①免收一般诊疗费;②免收院内会诊费;③免费开展白内障复明手术项目;④免费艾滋病抗病毒药物和抗结核一线药物治疗;⑤免费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⑥免费提供妇幼健康服务;⑦免费提供巡回医疗服务;⑧免费提供基本医保个人缴费;⑨免费实施贫困孕产妇住院分娩服务。
两项补助项目是:
①对0-6岁贫困残疾儿童进行手术、康复训练和辅具适配按照实际情况给予补助(每年有2个名额,最高不超过30000元);②对符合治疗救治条件的晚期血吸虫病人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5000元。
13、贫困人口白内障复明手术定点医院和申请流程:
定点医疗机构是中医医院,患者需携带贫困人员身份证及当地镇(中心)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转诊单直接到定点医院救治。
14、贫困孕产妇住院分娩可享受:
建档立卡贫困孕产妇在县域内医院住院分娩的,以及危急重症产妇按规定转诊到市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住院分娩的,所产生的医疗费用全额报销,实施贫困孕产妇住院分娩全免费。
15、我市贫困孕产妇住院分娩定点医院有:人民医院、第二医院、妇幼保健院、师古中心卫生院。
16、贫困人口签订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后可享受:
贫困人口签约家庭医生后,病人开慢病长处方药时间可延长,病人病情严重向上级医院转诊快,有转诊绿色通道。家庭医生向签约对象提供全程健康管理和健康指导。
17、除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以外,贫困人口还可享受:
(1)为所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免费开展一次健康体检并发放贫困人口全程健康服务联系卡。体检项目包括一般常规检查、血常规、肝功、血脂、血糖、肾功、心电图、黑白B超等。(年龄不同检查项目会有所不同,65岁以上老年人体检参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执行)
(2)对高血压、糖尿病、重型精神病、肺结核等患者增加随访次数,每年在公共卫生服务的基础上增加4次,对高风险人群及时转诊,2周内主动转诊随访。
贫困人口的计划生育关爱
18、计划生育家庭可享受的关爱政策:
(1)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符合条件的对象自主申报,2017年标准为960元/人·年。
(2)计划生育特别扶助:符合条件的对象自主申报,2017年标准为子女伤残的6240元/人·年,子女死亡7800元/人·年。
(3)0-18周岁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符合条件的独生子女父母凭证享受,标准为60元/人·年。2016年1月1日后生育独生子女的不再享受。
(4)再生育关怀项目:符合条件的对象自主申报,2017年标准为未生育7800元/人·年,已生育的一次性补助3600元。
(5)农村收养子女:符合条件的对象自主申报,标准参照奖扶960元/人·年。特指收养子女出生时间在1986年12月31日前可享受。
(6)特扶对象(含再生育关怀对象)购买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全额享受二档加补充医疗保险,2017年标准为335元/人·年,已享受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不重复享受。
(7)特扶对象(含再生育关怀对象)按照公卫标准每人每年免费体检一次;免普通门诊挂号费、免一般诊疗费。
(8)特扶对象享受春节慰问和生日慰问。
卫生扶贫救助基金使用须知
1、卫生扶贫救助基金使用范围有那些?
我市区域内的建档立卡贫困患者在享受现有医疗保障政策后,个人医疗费用负担仍然较重的贫困患者。
2、卫生扶贫基金救助标准是多少?
一般控制在每户每年500-5000元之间,特殊情况需要突破上线标准的,须经什邡市人民政府批准。
3、贫困患者县域内住院卫生扶贫基金救助流程是怎样的?
贫困患者出院时将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交经治医疗机构,并由医疗机构代为填写《什邡市卫生扶贫救助基金申请表》;由贫困患者书面委托经治机构代办卫生扶贫救助基金救助相关事宜。贫困患者出院后将《什邡市卫生扶贫救助基金申请表》和《扶贫手册》放置一起由本人留存。
4、贫困患者异地就医后申报卫生扶贫基金需要哪些手续?
贫困患者按规定程序转诊到德阳市级及以上定点医院、什邡市域外定点医院就诊后,由贫困患者持相关资料到转出医院申报卫生扶贫基金。相关报销流程同贫困患者县域内住院救助相同。
5、医疗机构和各镇(街道、经开区)为贫困患者办理卫生扶贫救助基金的流程是怎样的?
(1)各镇(中心)卫生院,按月将《什邡市卫生扶贫救助基金申请表》、《什邡市卫生扶贫救助基金申报情况公示表》报各镇(街道、经开区),《申请表》需各镇(街道、经开区)审核,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公示表》需各镇(街道、经开区)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特殊情况除外),公示的内容包括救助对象姓名、家庭住址、患病情况、医疗费用和救助金额等信息。公示地点应选择救助对象居住所在村(社区)、组交通要道或人员聚居点。经公示无异议后加盖公章。
(2)跨镇住院就医的贫困患者,其《申请表》和《公示表》情况需由户口所在地镇(街道、经开区)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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