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岛区2017年度晋升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学分审验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17年度青岛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青人社办字〔2017〕135号)和《关于在青岛市卫生系统专业职务晋升中强化继续教育工作有关问题的意见》(〔2013〕125号)文件精神,为做好2017年度卫生系列职称晋升学分审验工作,现将卫生(含计生)专业技术人员学分审验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晋升高级职称学分审验安排
黄岛区考试培训中心负责申报卫生系列高级(正高、副高)职称专业技术人员学分初审工作。2017年度申报晋升高级职称卫生(含计生)专业技术人员的学分材料审验期限为2013年至2017年,2013年至2017年继续教育学分不符合要求的,不得申报2017年度卫生系列副高级、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
青岛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组织人事处负责委属各单位申报晋升卫生系列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学分的初审工作。
二、申报晋升初、中级职称学分审验安排
黄岛区卫生计生局负责2017年起(含当年)拟申报晋升初、中级职称卫生(含计生)全体专业技术人员学分的初审工作,具体审验时间另行通知。
三、报送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
(一)、晋升高级职称申报学分材料时间为:9月25日至9 月26日;
(二)、各单位收齐本单位材料后按规定时间到区考试培训中心(水灵山路59号便民服务中心1号楼5楼人才服务大厅10号窗口,联系电话:85166766,联系人:许光)办理学分审验;
(三)、本次学分材料审验采取单位集中申报的方式进行,各单位提前收集、整理相关材料。
1.携带有效期内能够证明继续教育学分的相关原始材料;
其中论文、代表性著作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每篇用A4纸打印并分别装订。
论文复印内容:
(1)带有主办单位名称的目录页
(2)带有作者本人的目录页
(3)论文正文带作者页
代表性著作复印内容:
(1)封面页
(2)编委会页
(3)目录页
(4)封底页
2.在国外刊物上发表的论文除提供电子版外,还须提供国内正规检索机构出具的中文检索证明;
3.各单位根据本单位卫生(含计生)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晋升职称情况,填报对应《2017年专技人员继续教育学分审验汇总表》(附件1、2,电子版用Excel编辑汇总表)。审验时将纸质版与电子版一并上报。
附件:
1.2017年度专技人员继续教育学分审验汇总表(高级)
2.2017年度专技人员继续教育学分审验汇总表(初、中级)
黄岛区考试培训中心
2017年9月18日
附件1
2017年专技人员继续教育学分审验汇总表(高级)
经办人: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序号 |
姓 名 |
性别 |
身份证号 |
申报职称名称 |
工作单位名称 |
备注 |
注:1.“经办人、联系电话、年月日”等信息要填写齐全,人数较多时自行附页;
2.“申报职称名称”必须填写具体名称,如“主任医师、高级工程师”等,不得填写“高级、副高、正高”等;
3.“工作单位名称”字数较多时应缩写。
附件2
2017年专技人员继续教育学分审验汇总表
(初、中级)
序号 |
姓 名 |
性别 |
拟晋职称名称 |
工作单位名称 |
备注 |
经办人: 联系电话:
编辑|段 勇
审核|杨 帆
地址:青岛市黄岛区双珠路269号
电话:0532--86169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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