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节假日期间的医疗安全和医疗质量,为患者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并结合我院的具体情况,我院2017年“十一”国庆节期间及前后医疗工作安排如下:
一、放假时间安排
1、2017年10月1日(周日)—10月8日(周日)放假,共8天;
2、10月9日(周一)起正常上班;
3、“十一”国庆节期间,我院急诊、普通门诊照常出诊。
二、放假注意事项
1、各科室在节日期间,要安排好值班,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按时交接班,热情服务,加强医疗质量、医疗安全管理,加强医患沟通,告知到位,及时掌握患者的病情变化和病区患者的在位和去向,加强防火、防盗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及不良事件发生,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门诊部各科室及门诊收款处、中药局、西药局等部门要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合理安排值班人员)。
2、各科室做好节前各项准备工作,备好药品、卫材、设备处于功能良好状态;在节日期间科室负责人和业务骨干要保持通信畅通;注意开、关各种电气设备,驾驶车辆外出要注意行车安全,文明出行。
3、中层以上干部外出必须请示主管领导。
4、总值班人员及职能科室带班领导要坚守岗位,履行职责,按医院规定,完成岗位纪律检查、突发事件处置及重大事件的请示、汇报工作。
附:“十一”国庆节假期安全注意事项
“十一”将至,宁安市人民医院祝愿广大患者及其家属、我院职工平平安安。特别提醒大家注意人身安全,严防财产损失。
1、外出注意安全,入林区不带火种。
2、出门确定门窗落锁,贵重物品谨慎存放。
3、外出乘车时坚持“安全第一”。
4、自驾出行时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规,不超速、不走危险路段、不疲劳驾驶,出行前细致检查车况,消除安全隐患,杜绝事故发生。
5、 时刻保持通讯畅通,发生意外及时求助。